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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號事故李義祥60萬交保 戴電子腳環隨時監控

包商李義祥去年4月違規開工,造成貨車墜落鐵軌,釀成太魯閣號出軌事件,害49人枉死。(圖/報系資料照)

去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行經花蓮發生49人死亡的嚴重事故,花蓮地院今天開庭時,法官審酌主嫌包商李義祥、外籍非法移工華文好兩人已羈押9個月,達羈押期間上限,依法僅能釋放,諭知李義祥交保60萬,華文好責付辯護人,兩人均限制出境,同時施以電子監控8個月。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2021年4月2日在花蓮清水隧道前撞上違法施工、掉落鐵軌的工程車,導致出軌,釀成49死、逾200人輕重傷慘案。花檢同年4月16日偵結,起訴主嫌李義祥、移工華文好及相關工程人員多人。另潘姓工程司明知工程進度落後,卻在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填載不實施工進度,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嫌,追加起訴。

花檢表示,事故地點上方為台鐵發包「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工程」,台鐵花工段指派潘堂益擔任主辦工程司,與中棪工程顧問公司郭姓專案經理,同屬第二級品管單位,對工地安全等事項有督導及稽核責任。潘去年1月23日就發現有部混凝土預拌車行經時,輪胎卡在邊坡、車輛熄火,卻未要求改善,直到李義祥因施工進度落後,4月2日在禁止施工期間前往趕工,不慎讓駕駛的工程車滑落鐵軌,釀成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