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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5年沒調薪跳槽 竟因離職書「多寫3個字」遭前公司索賠13萬

一名男子因離職書上多3個字,遭到前公司求償。(圖/翻攝自Photo-AC)

範本沒改好,傳票拿到飽。中國大陸遼寧省一名從事軟體開發的男子,因任職的公司5年來未調漲其薪水,決定辭職並於離職前30天遞交書面申請,未料竟因離職書上的「請批示」3個字,害自己在離職後不到1個月遭前公司求償人民幣2.9萬(約台幣12.9萬),且法院也判他必須賠償。消息曝光後,引發中國大陸網友熱議,並登上微博熱搜。

綜合陸媒報導,來自遼寧省大連市的彭晨宇,因公司未調漲他的薪資達5年時間,於2021年3月向公司提出離職,並依照當地法規,提前30天向人資提交書面申請,之後就在4月23日正式打包走人。怎料,他在5月20日收到法院傳票,內容為前公司以他「曠職」導致損失為由,要求賠償12.9萬,讓彭晨宇感到不可置信,「都離職了是要造成什麼損失?」

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法官審理案件後認為,彭晨宇提交的申請書上有「請批示」3字,為「協商」解除勞資關係,屬於「公司與勞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約」過程,而非完成「勞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人資單位,可解除勞動合約」。因此法官認定彭晨宇曠職的事實明確,須賠償前公司的經濟損失。

據悉,彭晨宇從網路上下載離職申請書範本並填寫後,「沒把請批示刪除」,才導致他被前公司認定曠職,並引發後續的法庭訴訟。對此,有中國大陸網友認為,「沒有溫度的公司注定不長久」,也有人說,「是通知不是批示」、「請批示反而錯」。這則訊息在微博於1天內累積高達1.2億次點閱,也讓網友們發現,離職書可千萬不能亂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