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拒帶電腦回家待命…他遭公司開除 怒告上法院獲判賠84萬
編輯:吳哲宜 | 2022-01-30 18:57
中國大陸一名軟體工程師拒絕公司要求帶電腦回家,遭到公司開除。(示意圖/Unplash)
遠端工作越來越方便,讓不少員工開始不分假日、平日,都必須應公司要求處理公事,中國大陸上海就有一名顧問公司張姓員工,被公司要求要帶電腦返鄉過年,原因是他負責的客戶很可能會在春節期間有急事需聯絡,不過該員工認為自己沒有義務在春節工作,因此拒絕公司要求,結果慘遭公司開除。該員工不服告上法庭,而法院最終判決公司需賠償這名員工19.4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4萬元),讓許多人直呼痛快。
綜合陸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2019年,張男在上海某顧問公司擔任軟體工程師,在當年春節,他為了陪伴家人一口氣請了27天假,包括春節假期11天,調休12天以及2個周末假期,不過公司以春節期間客戶可能會有緊急服務需求為由,要求他帶電腦回家過年,遭到張男拒絕。
為此,顧問公司直接大刀一揮,指控張男「惡意拒絕執行、惡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勞動任務」,並將其開除,公司還抨擊張男違反公司規定,明明員工手冊載明午休時間為12點半至13點,但張男卻都在11點半就開始午休;某天公司通知張男上午9點到客戶公司,張男卻拖延到中午才到等等。
對於公司指控張男忿忿不平,因此一狀將公司告上法院,對此,上海浦東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張男拒絕春節假期攜帶電腦返家一事,並無不妥,當時他處於休假狀態,並無向公司提供勞動的義務,因此拒絕帶電腦回家不屬於惡意拒絕公司工作安排範疇,此外公司對張男的另2項指控,也未達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程度,因此判定公司必須賠償張男人民幣19.4萬元。雖然公司對此不服提出上訴,不過最終被法院駁回,判決生效。
該判決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討論,許多人見到判決結果直呼「大快人心」、「爽快」、「法院終於做了一件正義判決,讚一個」、「佩服該員工的勇氣,敢於拒絕,敢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不過也有人表示「如此一來,他再想找工作就難了,沒有哪家公司願意聘用不願加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