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情員工生女!陸籍小三辯元配欠錢 准丈夫「陪睡抵債」
編輯:王德蓉 | 2019-12-03 18:06
(圖/shutterstock)
一名經營工廠的莊姓男子,聘請中國籍李姓女子處理工廠事務,因工廠經營不善,莊男元配曾向李女借款10萬餘元周轉。但沒想到莊男卻和李女有一腿,還生下一女,元配氣炸,向李女提告妨害家庭罪,法院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而元配再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並稱李女有做出挑戰元配的惡行,包括開車衝撞元配住處圍籬等。但李女辯稱元配欠他錢,並同意丈夫「陪睡來抵債」,經審理,法官認為「陪睡來抵債」一事沒有證據,加上元配否認,因此判李女需賠償50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莊男妻子曾向工廠李姓女職員借款10萬2500餘元來周轉,但丈夫與李女卻在2016年發展出不倫戀,隔年7月還生下一名女兒,莊妻怒告李女妨害家庭罪,法院判處李女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而莊妻再提起民事訴訟,向李女索賠100萬元精神撫慰金,但李女在庭上辯稱,莊妻曾向他借款10萬餘元,答應以丈夫「陪睡來抵債」,是她默許2人通姦;且李女表示,若法官判決她應賠償元配,希望能與元配所欠之債務「抵銷」。
南投地院認為,李女並未提出「陪睡來抵債」之證據,加上元配否認,難以採信,李女與莊男通姦屬實,已損害莊妻的配偶權,應賠償40萬元。
莊妻認為李女應再賠償60萬元而上訴二審,原因是李女曾在2017年7月開車衝撞莊妻住處圍籬並砸車騷擾,童年9月還至莊妻住處巷口吵鬧,令她因精神壓力大而產生焦慮等疾病;但李女否認這些舉動,並表示自己無力負擔更高賠償金額。
台中高分院認為莊妻未提出李女砸車、衝撞圍籬等證據,難以採信,但南投縣政府公文顯示李女確實曾至莊妻住處巷口吵鬧,還將女嬰放置車內,當時縣府社工還介入此案,認定李女確有干擾妨害元配與莊男的家庭和諧,因此判決再賠償10萬元,合計應賠償5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