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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男地雷/音速變臉「好後悔」在一起 律師:勿信親密裸照是愛的確據

吳孟玲律師提醒,當無法冷靜下來面對與恐怖情人分手時,請對外求援,尋求親友或者專業諮商等幫助梳理自己,這樣才有可能進入真正分手的階段。(圖/翻攝吳孟玲律師粉專)

「吳律師,我的學生需要你幫忙」。

女生說分手,男生便以各種方式自殘來恐嚇女方,女生擔心因分手造成男生出事,總是心軟繼續在一起。

導火線又是因為有位男同學與女生交談,男生見狀便把男同學按在地上痛毆,女生上前勸架,連帶著女生也一起受到暴力對待。班上同學報警,雙方來到警局時,男生又哭著求女生原諒,此次同學跟女生說,「如果這次你不下定決心分手,之後社會新聞的頭條就是你了!」因著這句話,女方和男同學毅然決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由檢察官送交調解會處理。

調解桌上,男生外型十分清秀,從頭到尾都沉默不語,若不是在這場合相遇,根本完全無法將他與「恐怖情人」扯在一起。除了雙方父母及律師外,學校教官也出面陪同,希望男生寫下切結書,保證日後絕對不會再犯。

我提議,女生可能需要聲請民事保護令。當時女生爸媽問我保護令內容是什麼,因為他們聽說有人因為聲請保護令,反而遭致更大傷害,因此他們覺得能不招惹對方可能會比較好。

在我跟她和家人討論後續該如何處理的時候,我聽見她爸媽說,「之前就跟妳說,他的眼神怪怪的,叫妳不要跟他在一起,妳說我們太古板,現在出事了……」。

她沒多說話,等她爸媽出去,女生說,「律師,現在我最怕的不是他會不會來打我,而是他有我很多裸照和我們在一起的親密照片,我擔心他會散布出去……」。

我說這部分雖然法律上有部分規範,但若是他惡意散布,仍舊有可能會對她產生傷害,要女生有心理準備,她哭了,「我好後悔跟他在一起,好後悔跟他發生關係,好後悔跟他拍那些親密照片,好後悔……」。

男女交往情濃時,拍攝親密照似乎成為一股風潮,但當兩人分手的時候,就成為一方要脅對方的卑劣手段。依照我的職業經驗,若因為你害怕激怒他而完全不作為,只會增加他的氣焰和合理化他對於你「背叛」的種種苦毒、惱恨。

交往過程一定要有危機意識。風險無時無刻都存在,千萬不要相信親密照片是愛的確據,因為真愛不需要用這方式留存,但這些會讓愛不存在時,成為一個災難。

因此建議將對方觸法的證據(例如:恐嚇對話,或散布的畫面截圖當作證據),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請求地檢署檢察官扣押他的電腦等,並且對他提出民事的損害賠償請求,這對於某些加害人而言可達到嚇阻的作用。

無論如何,和恐怖情人斷捨離,得有一種心理預備,可能是一場長期戰爭,需要智慧和團隊,不要害怕對外求救,因為當你對外伸出援手,你就不再是孤單一人面對。(以上出自創意市集出版、吳孟玲律師著作《擊敗渣男!這樣可以告嗎?專業律師教的恐怖情人反擊法》內容摘要。)

作者/吳孟玲律師
華得聯合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1994年起執業律師迄今,曾任北市中正、大安、北投與萬華區法律服務律師;勵馨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新女性聯合會及新北市家暴中心律師;教育部性平委員、北市教育局性平委員、小聯會性平總召等。由城邦創意市集出版最新著作《擊敗渣男!這樣可以告嗎?專業律師教的恐怖情人反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