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兒說「你媽在外都被人家X」 怨偶貌合神離…法官判離
編輯:溫振甫 | 2019-12-04 09:54
夫妻貌合神離,法院宣判離婚。 (示意圖/Pixabay)
楊姓男子與曾姓女子雖育有3名子女,但2人婚後感情生變,楊男常常會喝酒對曾女大罵髒話,甚至會跟小孩說「你媽在外都被人家X」等語,讓曾女受不了訴請離婚。不過楊男卻稱自己婚後努力工作,反指控妻子都在玩樂,懷疑對方紅杏出牆,反倒向曾女求償100萬損害賠償金。
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於1999年結婚,但婚後雙方感情不和睦,曾女10幾年前已有離婚的念頭。曾女指控丈夫,常常因為喝醉酒打電話罵三字經,半夜回家後還不斷大小聲,把全家都吵醒聽他訓話,甚至還跟小孩說「你媽在外都被人家幹」等語,讓曾女身心俱疲,決定離家出走。曾女10幾年前就提過離婚,但楊男要她賠償100萬,否則不會簽字。
不過楊男出庭上卻回辯,自己為人憨厚正直,婚後努力工作省吃儉用,盡心盡力地為家庭付出;並指控妻子夜夜笙歌,沒有盡到母親的義務,回家後常對小孩以及父母破口大罵,多年來都冷言相待,還時常計畫性蒐證、編造不實情節誤導小朋友,讓他痛苦之餘只能借酒消愁。
楊男坦言,10年前妻子曾經提過離婚,但他當時不肯簽字的主因是想珍惜兒女、挽回婚姻,沒有威脅的意思,加上自己知道妻子長期與男網友糾纏不清,常傳訊息:「愛你、我喜歡你、為你而改變,很養嗎?…但是我感到舒服耶,要不要我幫妳,我可以讓妳更舒服,讓你心動呀!…」等語,所以才會要求賠償100萬。
對於與網友糾纏的指控,曾女表示,那些內容屬於她個人臉書抒發聊天的平台,與男網友只有幾回聊天對話,而且這些用詞只是對方的習慣性用語,認為丈夫斷章取義,沒有釐清真偽就撰寫不實。
最後,法官認為2人已分開多年,加上雙方都訴請離婚,因此判決離婚成立,不過楊男指控曾女侵占配偶權的部分,法官則認為楊男無法拿出實質證據,認定曾女無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