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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渣!缺錢花竟拿裸照勒索女友 軟爛男挨告下場出爐

桃園1名男子在網路上認識正妹後,2人交往成為男女朋友,未料後來他沒錢花用,竟拿裸照勒索女友,遭判刑5個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桃園1名蘇姓男子前年透過網路軟體認識1名正妹小玉(化名)後,雙方進一步成為男女朋友,2人愛得火熱女方曾拍下裸照,未料後來蘇男缺錢花用,竟以此恐嚇小玉交出1萬元,否則將散布其裸照,小玉氣得報警提告;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蘇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蘇姓男子於2020年3月間,在交友軟體上認識小玉,2人一見鍾情遂開始交往,小玉曾答應蘇男要求,自拍上半身裸照2張,傳給對方觀賞收藏。

豈料,蘇男因缺錢花用,竟於同年3 月17日凌晨,利用LINE通訊軟體將小玉傳給他的裸照,回傳回去且恐嚇女友「你看我沒有處理那個錢,你看我會不會按下去,你也不可能有一萬,處理不處理,處理幾千啊,反正我一定會讓全部人都知道你。」以此恫嚇小玉要散布裸照給親友觀看,小玉當場驚呆,才知道自己遇上渣男,想辦法推託、安撫蘇男後,隨即報警。

法官認為,因女方尚未交付款項就報警處理,讓蘇男未能得逞,屬於未遂犯依法減輕其刑。並考量蘇男恐嚇取財,雖未得逞,其行為實不足取,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依犯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以1仟元折算1日,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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