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好友躲前男友枉死 陸女江歌二審開庭⋯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記者:中國時報李文輝 | 2022-02-17 06:15
女子江歌在留學日本時,協助好友劉鑫躲避因分手暴怒的前男友陳世峰時,卻反遭刺死,全案陳世峰在日本獲判20年有期徒刑。(圖/中新社)
女子江歌在留學日本時,協助好友劉鑫躲避因分手暴怒的前男友陳世峰時,卻反遭刺死,全案陳世峰在日本獲判20年有期徒刑,死者母親江秋蓮認為女兒是被劉鑫推出門外枉死,向劉鑫求償,一審法院判決被告需賠償69.6萬元(人民幣,下同),劉鑫不服上訴,16日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庭審近4小時,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澎湃新聞報導,此前一審開庭和宣判時未出庭的上訴人劉鑫,已改名劉X曦,二審到庭參加訴訟。此案於1月10日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被告劉鑫賠償69.6萬元,劉鑫提出上訴。
2016年,留學日本的江歌,在東京住所門口,被好友劉鑫前男友陳世峰殺害。
凶手陳世峰與被告劉鑫原是男女朋友,與死者江歌3人同是日本留學生,因陳、劉鬧分手,劉女遂央求江歌,讓她躲到江女租住處大內公寓201房間暫住。詎料,陳世峰於2016年11月2日下午,得知劉鑫躲藏處,兩度前往按門鈴要求見面,劉鑫一人在家,於是求助江歌趕快回家,為其解圍。江歌匆忙回家後提出報警,但被劉鑫以她住在江歌公寓,按照日本法律不合法為由,兩度拒絕報警。
當日下午16點15分,江歌回到大內公寓,江歌要上課,劉鑫要打工,兩人同行出門到地鐵站。當時,陳世峰一路尾隨劉鑫,同時發微信要脅公開劉鑫不雅照片隱私,但遭劉鑫拒絕,陳世峰更一直跟到劉鑫打工店,劉鑫為讓凶手死心,還找來林姓同事冒充是她男友,要陳世峰死心,沒想到,此舉更激怒凶手,於當晚19點04分發出最後通牒,稱「如果妳跟他好了,我會不顧一切。」然後,買了凶刀與威士忌,埋伏在江歌家公寓3樓。
當晚23點31分,劉鑫收到陳世峰語音留言,發現語音背景有電車軌道聲,研判陳世峰是在住處附近有軌道電車的江歌家周遭出沒。於是急發訊息給江歌,相約在地鐵站A3出口結伴回家。隔天凌晨0點15分,2女到家一起上樓,劉鑫走在前面,察覺到陳世峰可能藏身3樓,便快速掏出鑰匙衝向201房間開門,江歌緊隨其後。
根據凶手陳世峰供述,劉鑫進入房間後,江歌一隻腳已經跨入房門,卻遭劉鑫從裡面推出,隨後劉鑫將房門鎖死。陳世峰用暴力控制江歌,按壓門鈴持續敲擊房門。非常害怕的劉鑫這時才報警,在警方錄音中,劉鑫曾對門外陳世峰說:「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聽到這句話後,絕望的陳世峰將行凶目標轉向江歌,向江歌捅刺了11刀。零點17分40秒左右,在劉鑫報警後1分38秒,好心沒好報的江歌隕命,年僅24歲。
2017年12月20日,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判處被告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9年10月,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並索賠200多萬元。
2022年1月10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為,江歌作為一名在異國求學的女學生,對於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應予褒揚;其受到不法侵害,理應得到法律救濟。劉鑫行為有違常理人情,應予譴責,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並負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在今天的庭審中,當事人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
上訴人劉鑫一方表示,沒有證據證明劉鑫先行入室後「將門鎖閉」。劉鑫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人,更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一個與他沒有關係的人。江歌被殺害完全是陳世峰的行為所致。劉鑫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被上訴人江秋蓮一方則表示,劉鑫「鎖門」的事實具備充分客觀證據證明,劉鑫否認只是推卸責任而作虛假陳述。劉鑫阻止江歌報警,具備充分證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