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藏陷阱3/口紅過期易變質積累微生物 毒物專家:別用了
記者:陳柔瑜 | 2022-02-20 06:00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口紅過期易造成微生物孳生,建議消費者過了保存期限後就別再使用。(圖/張文玠攝)
新北市板橋區蔡小姐發現母親在全家超商團購以低價買到迪奧口紅,店家聲稱該口紅標示有效期限為5年,迪奧官方卻標示口紅保存期限僅3年,該口紅將在今年6月過期,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醫師表示,口紅過期容易導致微生物感染,進而引發皮膚腫痛,呼籲消費者「過期就別再用。」
顏宗海實際檢視該款口紅成分表,表示其成分十分標準和單純,內含乳化劑和多種人工色素外,另外還有保濕成分,為了確保口紅在保存期限內不會變質,產品內也添加了抗氧化劑和殺菌劑,其成分合法,在保存期限內使用是沒有問題的。
「但過保存期限就不要用了,周遭環境的微生物容易汙染到口紅。」顏宗海提到,一旦過了保存期限,口紅內的殺菌劑和抗氧化劑便會失去作用,進而造成微生物孳生,而口紅是要塗在嘴唇上的,恐會導致金黃色葡萄球菌感染皮膚,並產生痛癢症狀,呼籲「過期商品就別再使用。」
美之道皮膚科診所院長邱品齊表示,產品有效期限主要是製造商依照產品特性來決定,並不能在銷售端隨意更改,而口紅常用植物油脂,這些由脂在過期後可能變質,輕者變味變色,重則會造成微生物孳生或過敏。
「傷害不大,但很難聞。」湖光皮膚專科診所副院長詹育彰也提到,口紅中的顏料不太會過期,但內含的油脂跟蠟脂經過太長時間後會酸化變質,進而產生油耗味,對身體的危害不深,但氣味會讓消費者使用上往往不太舒服,妝容也不易持久。
食藥署醫妝組科長張家榮則表示,產品的保存期限是由原廠訂立,廠商會提供安定性實驗報告,並以此決定產品有效期限,而化妝標示新制於去年7月上路,倘若產品有效期限沒按照原廠標示,去年6月前製造的產品將被依《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處10萬元以下罰鍰,去年7月後製造的產品則將被依《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張家榮也提到,購物糾紛的狀況很多,也有部分商家涉及販售仿冒商品,屬於違反商標法,將由警政署保二總隊處理,民眾若對手中產品有疑慮,或使用後出現問題,可向各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反映,食藥署也設有不良反應通報機制,提醒消費者保護自我權益。
全家超商公關回應表示,接獲消費者反應後已於第一時間查明迪奧口紅是由國外免稅店進口,依照廠商所提供商品效期至2024年6月,並遵照國內販售規定進行化妝品登錄及標示作業,針對消費者疑慮,已協助辦理退貨。
至於部分產品未在網路上清楚標示製造日和到期日,全家也表示,保存期限半年內之商品,會於販售平台上標示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限,提供消費者購買前參考。
本刊二度致電迪奧口紅的進口商「同億國際有限公司」,皆得到「老闆不在」的回應,記者留下欲詢問的問題,接線人員承諾會留言並轉告老闆,但至截稿前未獲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