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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吃狗慘劇!30具腐爛狗屍、207隻犬貓老婦無力養判無罪
編輯:張羽緹 | 2019-12-05 21:48
淡水一處私人狗場遭動保團體踢爆有虐狗情形,經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負責人陳喜紅無罪。(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淡水區一處私人狗場2018年2月遭到動保團體踢爆,207隻貓狗生活在髒亂的泥濘中,吃不飽呈現骨瘦嶙峋的模樣,甚至還有狗吃狗的情況發生,和30具狗屍已經腐爛長滿蛆。士林地檢署認為72歲的負責人陳喜紅未盡飼養之責,依違反《動保法》起訴,經士林地院審判,認為陳喜紅本意並非虐待動物,不可歸責於她,因此判她無罪。
根據判決書指出,動保處於2018年2月接獲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TSPCA)通報,指出位於淡水小坪頂的私人狗場內,共計有200隻狗、7隻貓,環境惡劣髒亂,地上隨處可見排泄物,貓狗食用的的盆子不見水、飼料,有部分貓狗都骨瘦如柴,甚至場內還出現「狗吃狗」的狀況。
負責人陳喜紅表示,因為自己年紀大了,無力照料,強調自己是養狗30年的愛狗人士,不可能虐待動物,她提到,曾請過2位流浪漢、1對夫妻幫忙打掃清潔,但他們卻接連離職。陳喜紅有3個月都需自行照顧動物們,期間她曾向流浪狗協會求援卻苦無下文,缺乏資金導致飼料不足,天氣不佳也造成貓狗們感染傳染病,獨自一人無力管理207隻動物,才使環境變得如此惡劣。
另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開庭時證人有提出網路上認養及飼料招募的貼文皆不是陳喜紅本人所貼,貼文內容也提及將狗送到陳喜紅的飼養場,可知207隻狗是來自何處。士林地院經審理後,認為陳喜紅並非刻意虐待動物,沒有違反《動保法》,故判她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