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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身障停車格遭拖吊 蘆洲男異想天開凌晨硬闖拖吊場牽車落跑

蔡男因為車輛遭到拖吊,今日凌晨翻入拖吊廠圍牆內,將車輛開走。(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1名蔡姓男子(27歲),未領有身心障礙者停車證,卻停在殘障車位,遭警方告發並拖吊回拖吊場,今(15)日凌晨3時許,蔡男前往繳費時,卻已逾拖吊場營業時間,他竟異想天開,直接翻牆進入場內,將圍欄拉起直接將車輛開走,警方獲報後,循線約談他到案說明,全案訊後依《妨害公務罪》、《竊盜罪》函送。

據了解,蔡男並沒領有身心障礙者證明,卻將車輛停在五股區一處殘障停車格內,警方巡邏發現後,依法告發並通知拖吊業者前來拖車,而蔡男接到通知後,在今日凌晨,他和李姓女友(31歲)2人搭車到蘆洲中正路的拖吊場,這時卻發現拖吊場早就過營業時間,因此無法領車。

蔡男將拖吊場前的圍欄拉起,並將車輛直接開走。(圖/翻攝畫面)

蔡男竟異想天開,直接翻牆進入拖吊場,將圍欄硬生生拉起,把車輛直接開走,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調查,循線調閱周圍監視器,並傳喚蔡男到案說明,蔡男供稱,自己母親有殘障資格,誤認該車可停於殘障停車格內,但經過確認該車並無殘障停車證,全案訊後被依《妨害公務罪》、《竊盜罪》函送,此外,蔡男毀損拖吊場圍欄設備費用,交通局也會向蔡男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