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販毒皇帝3/屁孩恃《少事法》護身販毒撈金 員警痛心:錯得離譜!
記者:社會組 | 2022-03-16 06:00
少年竟想賣毒撈錢,自恃適用12歲到未滿18歲少年的《少事法》護身,判刑較輕,員警大嘆錯得離譜,其實販毒等重罪都不適用。(示意圖/RF123)
青少年毒品問題嚴重,警方查獲少年小海喪父後,自恃《少年事件處理法》護身,15歲開始「繼承父業」販毒,打定主意「撈一票養家」;17歲中輟生阿文則是一出手就販賣1公斤安毒牟利,被警方釣魚逮捕,阿文一樣以為《少事法》可以幫未成年人減刑,趁機撈錢。資深員警感嘆,《少事法》本意是幫助誤入歧途少年重新走上正軌,因此有減刑和「塗銷」前科等規定,不過販毒、運毒等重罪不在此列,如少年貪圖「賺快錢」走歪路,不但錯得離譜,還會賠上自己的大好人生。
法界人士指出,《少事法》適用於12歲以上、未滿18歲少年,立法目的為保護少年、並以去標籤化為原則,給予改過自新機會。因此,如犯案情節不嚴重,根據《少事法》第83條之1規定,無論是少年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或是緩起訴、不起訴等情形,前案紀錄等有關資料將予以「塗銷」。但是,販毒、運毒等情節較重的刑事案件都不在此列。
最近1次《少事法》修法,在2019年6月19日修正公布,採「行政輔導」先於「法律處罰」原則,將犯罪邊緣的「曝險少年」,從原先移送司法機關,改成交由各縣市少年輔導委員會輔導,希望不要太早將涉世未深、誤入歧途的少年,送交司法機關施以刑責,以免影響往後大好人生,不料小海和阿文竟以為可當護身符。
資深員警分析,小小年紀卻接觸毒品,不外乎受到家庭因素和同儕影響,尤其家庭成員有人吸毒,或者父母子女間感情不睦、孩子尋求同儕慰藉卻交了壞朋友,就會走上歪路。警方查獲成年人是毒品累犯時,會針對嫌犯是否有子女等問題,轉交婦幼隊介入了解,甚至將小孩安置或交由親友撫養,減少子女染毒機會。
本刊調查,青少年經常使用的毒咖啡包多屬於第3級毒品,根據警政署統計,2020年運輸、販賣、施用、持有的12歲到17歲青少年人數,不含行政裁罰者共計2255人,2021年則有2265人,今年1月到2月已累計394人。在警方強力宣導及緝毒溯源下,才能壓制毒咖啡包氾濫氣焰。
可是警方偵辦校園毒品案不時仍有碰壁情形,例如學校發現學生疑似涉毒等偏差行為,可進行驗尿,但資料只直接上呈給主管機關縣市教育局等單位,再由學校端進行「輔導」;此外,學校雖會定期提供販毒等可疑網路帳號給警察單位,但不會透露任何相關學生姓名等資訊,由於線索「太飄渺」,警方追查相當困難,更遑論追溯至上游。學校保護學生的立意良善,但與警方根除毒品入侵校園目標相左,教育機關和警察部門各有一套規則,不但難以兩全,也造成緝毒困難。
另有資深員警私下透露,他曾辦過全家三代同堂、從爺爺到孫子全部染毒案子,長輩給小孩做了最壞榜樣。以國小、國中到高中來說,近年來仍以高中毒品問題為最嚴重。校園毒品中最流行的是毒咖啡包,有的以包裝取勝,包括印有名牌香奈兒logo、或是走卡哇依漫畫風等。至於咖啡包裡頭的毒品成分,每次、每批不同,摻雜鎮定劑與興奮劑效果的2級、3級毒品,加上咖啡粉或梅子粉調味,1包價格從2百元到4百多元不等,「內容物」純度越高價格越貴,不過學生間轉賣價差不大,便宜好入手,導致毒咖啡包在青少年間相當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