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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國正:4個月軍事訓練役不能打仗 義務役擬恢復1年期

國防部評估延長義務役役期,總統府表示,此事目前尚未有定案,但義務役必須加大訓練量能。圖為陸軍砲兵元旦偵巡的畫面。(圖/軍聞社)

因俄烏戰事影響,是否延長役期或恢復徵兵制,引發國人持續關切及熱議,尤其年輕人討論最多。國防部長邱國正昨赴立法院,被民進黨英系立委羅致政等多位立委馬拉松式連番質詢時,一度表示國防部會在今年底做出評估,後又說會儘快,且傾向不修法;邱國正還特別強調,「4個月軍事訓練役不能打仗」。羅致政質詢說,如果不修法,只有恢復1年役期或維持4個月軍事訓練役?邱國正說「是」。

有關義務役役期是否延長,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昨天下午回應表示,國防部正就各方意見進行評估中,但尚未有定案。張惇涵強調,評估義務役役期長度的同時,必須加大訓練量能,降低年輕人為了等待服役的時間,對生涯規畫產生的影響;更重要的是,訓練內容必須進行改革,讓義務役的軍事訓練,能夠有效應對現代戰爭需求,強化國軍「不對稱作戰」的建軍思維。

邱國正昨赴立院國防委員會報告業務並備詢,會議從上午9時到下午3時許,中間僅休息兩次,每次5分鐘,也沒讓列席官員吃午餐,馬拉松式地質詢役期議題。邱國正一再說明,國防部會儘快完成「評估」,但沒說年底會「公布」,也無涉是在選舉之前或之後公布。

昨天立委質詢役期,以深受蔡英文總統倚重的立委羅致政最具代表性,顯得有備而來。羅致政指出,依據《兵役法》第16條規定,「常備兵役區分為3類:現役為以徵兵及齡男子,徵集入營服之,為期1年,期滿退伍;軍事訓練為經徵兵檢查合格男子,徵集入營接受4個月以內軍事訓練,期滿結訓;後備役為以現役期滿退伍或軍事訓練結訓者服之,至除役時止。」

羅致政說,如果4個月役期不夠,要延長,假設是改成8個月、10個月就要修法,只有1年是不必修法。他說,在不考慮修法的情況下,只有兩個方案,一是維持現行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一是恢復常備兵1年的役期。邱國正說「是」,他傾向不修法,修法搞不好比軍購還花時間審查。但邱國正也說,要公告滿1年後才能施行。

羅致政日前就主張,應適度延長軍事訓練期,但不是要取代志願役,「以志願役為主、義務役為輔」的制度比較可行。由於羅致政是英系立委,又是國防委員召委,其論點是否代表總統府態度,頗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