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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機要費纏訟逾15年 扁公布因公支出金流

前總統陳水扁今(7)日將召開國際記者會,說明被控涉貪的國務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圖/本報資料照片)

國務機要費纏訟15年多,高院更二審上周開辯論庭,被控涉貪的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請病假,陳水扁日前受訪捍衛妻子清白,「你可以說吳淑珍不會理財,但絕對不是所謂的貪汙犯罪」;今更將召開國際記者會,強調國務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

對於開記者會一事,陳水扁昨表示,他將一次公布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的金流,把這些資料攤在陽光下,接受媒體和各界檢驗。高院則指出,未接到陳水扁要開記者會的訊息,對於扁停審部分,相信醫師專業評斷;台中監獄則與扁進行溝通。

陳水扁涉貪相關案件經併案及一、二、三審審理及發回,部分案件已判決確定,僅剩國務機要費及洗錢案,目前高院更二審中,扁則因健康因素,6年前裁定停審至今。

高院本月1日更二審開庭,吳淑珍請假,委任律師當庭聲請傳喚陳水扁作證,釐清國務機要費支出是否合理,並主張陳水扁已暫停審理,吳淑珍的部分也應連帶停止審理,8日將續行辯論程序。

陳水扁日前在電視節目受訪指出,「有人說阿扁的太太非常愛錢、貪錢,所以才連累阿扁」;陳水扁昨受訪強調,「吳淑珍不會理財,錢的事情她不會處理,但絕對不是所謂的貪汙犯罪」。

陳水扁也舉了不少例子,證明吳淑珍不是愛錢的人,包括當年吳淑珍是麻豆名醫的掌上明珠,若喜歡錢,不會下嫁他這個三級貧戶的窮小子,兩人私奔,門不當戶不對,如果愛錢就不會嫁給他了。

扁還說,當年他擔任律師,也會被倒帳、跳票,吳淑珍告訴他,若一個人給律師的錢都會跳票,代表經濟真的有困難,就當作義務幫忙打官司,因為對方比他們更需要錢。

扁也提到,當總統後月薪80幾萬,他主動將薪水減半,也是吳淑珍提議。他強調,有人指他幫吳淑珍扛罪,但事實上本來就沒罪,沒有背黑鍋的問題,他有事一肩承擔,沒有的事情,推給太太也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