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燈毀我家1/家被天燈燒了了 老礦工求償無門超心痛
記者:陳柔瑜 | 2022-04-11 06:00
平溪老礦工胡維銘賴以為生的家因天燈而付之一炬,他如今只能住在冬天灌風、雨天漏水的房子中,更因求償無門而欲哭無淚。(圖/黃耀徵攝)
新北市平溪區每年都吸引數十萬遊客前往放天燈祈福,更創造上億元商機,天燈節被視為世界文化遺產而大力推廣,其背後卻藏有當地民眾說不出的心酸與苦楚。本刊接獲投訴,指天燈在2019年6月導致火災,72歲老礦工胡維銘賴以為生的家付之一炬,至今仍求償無門,無處可去的他只能繼續住在被火燒過的房子裡。
6日下午,本刊抵達胡維銘住處,在災後的2年10個月,他始終住在這個被大火焚燒過的房屋,牆壁和地板因無力修整焦黑一片,線路也被燒毀而無法接通,只能從鄰居處「借電」勉強供給生活所需,每天靠著一盞微弱而冰冷的電燈泡維持照明,冬天則有刺骨寒風從四面八方灌入,一下雨更是各個角落都在滲水,他的悲慘生活與車站旁歡欣鼓舞點燃天燈的遊客形成殘忍對比。
「我早上才出門去裝心臟支架,下午鄰居就說房子燒起來了。」胡維銘表示,他14歲就進入礦場,心臟和肺因長年工作而受損嚴重,如今需要支架才能勉強支撐,他當天上午接到亞東醫院通知,立刻輕裝簡行前往就醫,但他還沒等到手術,就聽聞天降橫禍,賴以為生的家在自己離開沒多久便慘遭祝融。
「第二天回來看到房子被燒成這樣,根本連站都站不起來。」胡維銘說,他在這間房子住了50年,娶妻生子等人生大事都在此度過,一場大火卻奪走了他寶貴的家和回憶,他藏在鞋櫃的15萬醫療費也付之一炬,連父母親的牌位也無法繼續供奉,只能暫時安置在附近的宮廟中。
而消防局火調報告確認,災難原因是因天燈飄落進民宅中,又因燃燒未盡而導致意外,胡維銘提到,時任平溪區長陳聖聰曾拍胸保證,指「一雙鞋一條內褲」都會賠,要他放心清理現場,但最終卻連清潔費都是由里長代墊,他再自行支付。
後續的求償之路更讓這位老礦工無比心寒。胡維銘曾找人估價,指房子骨架得花費140萬元才能恢復原狀,他估算家電租金等損失,向區公所求償180萬元,區公所卻「二手一攤、直接擺爛」,平溪區天燈永續發展基金會雖是為了賠償受害者而成立,但該基金無強制力,商家繳納意願低落,至2019年底的餘額只剩6000多元,同樣無力賠償,胡維銘至今連一分錢都沒拿到。
「沒奢望過大富大貴,但這輩子也沒想到會有這麼慘的一天。」胡維銘說,藏在鞋櫃的15萬原是退休和就醫的「救命錢」,也在大火中付之一炬,他如今每個月靠著4700元國民年金過活,更因有子女奉養而無法申請低收入戶,但兒女生活同樣艱辛,他不願向孩子們開口增加其負擔,只能咬牙艱辛度日。
「錢是他們在賺,苦是我們在受,現在看到天燈真的「很賭爛」。」在採訪當天,本刊還在胡家屋頂上發現一顆「新掉落」的天燈,胡維銘直言,天燈宛如「不定時炸彈」,嚴重影響當地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希望政府能重視被害者的權益,還給他一個公道。
新北市經發局表示,平溪區施放天燈衍生民眾的財損或環境生態影響,平溪區公所在2017年底推動「天燈永續發展計畫」,商請當地社區與商圈業者成立天燈永續發展基金,由店家自發性捐贈,用以賠償天燈致災損失,倘因於平溪區施放天燈造成的火災損害,可向公所申請補償金,由委員會審核後提撥賠償。但基金無強制力且店家繳納意願低落,基金帳戶餘額無法完全賠償受災戶。
經發局提到,為彌補天燈基金無強制性的漏洞,市府相關機關與當地社區、商圈業者與協會人士共同討論,並訂立「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規劃新北市天燈施放永續發展及基金管理委員會,由在地業者代表、政府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組成,共同議決基金收支、保管與運用,期望透過永續發展基金保障居民安全與權益,條例草案已於2021年4月22日經新北市議會一讀決議,後將交付法規會審查。
平溪區長曾繁盛表示,舊法中沒有對天燈受災戶的賠償規定,都是由商家自願捐獻基金賠償,但這2年的生意因疫情而大受影響,商家捐獻意願大幅降低,基金目前所剩無幾,與受災戶要求的金額有極大落差,因此才訂立天燈自治條例,但該條例目前尚在議會審議中。
曾繁盛強調,區公所沒有對胡先生不聞不問,災後陸續有找多個慈善基金會介入,但事涉賠償與不動產,慈善單位不敢擅自裝修,多半是選擇捐款與給予物資,公所一直在盡心盡力照顧受災戶,自治條例通過後也將努力為他們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