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怕!粗工連7次酒駕「所有車都被扣」 警強勢執法讓他只能搭公車上班
記者:陳柔瑜 | 2022-04-13 15:43
郭姓男子昨日被發現第7次酒駕,警方當場依酒後駕車、無照駕駛予以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郭姓男子平時在工地上班維生,他平時喜歡喝酒,過去已有6次酒駕紀錄,昨日上午又被警方查獲酒駕,永和警分局員警發現他駕照已被吊銷仍硬要上路,當場依酒後駕車、無照駕駛予以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郭男連續酒駕讓他名下「所有車輛」都被查扣,以後只能搭公車上班了。
昨日上午7時許,永和警分局在環東、保生路口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發現騎乘機車的郭男神色慌張,還有意鑽到內線到汽車旁躲避追查,所幸員警眼尖將他攔下,檢測發發現其酒測值達0.16mg/L,且他過去13年間曾6次酒駕,根本是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郭男則否認騎車前喝酒,表示自己昨日晚間10時許在家吃薑母鴨,不知道為何有酒氣殘留,警方則對此說法存疑,但郭男駕照已被吊銷,員警當場依酒後駕車、無照駕駛予以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而郭男名下所有車輛都因酒駕而被查扣,以後只能搭公車去上班。
警方表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若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酒駕,加重罰鍰機車駕駛9萬元、汽車駕駛12萬元、第3次以上則依前次所處罰金額加罰新臺幣9萬元,也就是至少18萬元起跳,另還要吊銷駕駛執照,公路主管機關還可以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永和警方也提醒,目前遇到鋌而走險的多屬於住的近,想抄小路躲警察、自恃喝得不多不會超標、前晚喝認為酒應該退了,或是以為白天警察不會攔查;針對這部分,警方除夜間路檢稽查外,都會派員機動於熱炒店、薑母鴨、KTV或卡拉OK等等易發生酒後駕車場所周邊注意有無喝了酒還要碰車的駕駛人重點攔查,白天也會在路口觀測有無宿醉上路的駕駛。
永和警分局今年迄今共取締酒後駕車30件,而飲宴難免,但應善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措施,喝酒就不要再碰方向盤或機車手把,以免鑄下大錯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