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村里長加發5千 北市里長:不如改善相關法令
記者:甯其遠 | 2022-04-15 14:39
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北投溫泉里里長許智全說,政府多發5000元,根本是讓里長難做。(圖/翻攝自許智全臉書)
立法院今(15)日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修正草案,將村里長事務費由現行每月4.5萬元調至5萬元。台北市北投區溫泉里里長許智全說,朝野明顯是為了年底選舉綁椿,但加這5000元看似很多,實際上是讓都會區的里長更難做,不如改善補助款與建設費的相關法令,保護村里長不要動輒觸法。
「今年是選舉年,多發這5000元,根本是讓里長難做人。」台北市議員參選人許智全說,「加薪」可能會被民眾覺得里長被綁椿,而且各地的人口結構不同、消費水準也不一樣,這些錢在都會區根本不算多。大部分里長更在乎的是法律的定位及法令的保護,應該要完善規定補助款、回饋金與建設經費的運用,以保護里長不觸法。他說,有些初任的里長不了解,可能有些經費估錯,拿東牆補西牆而因此觸法;也有里長向兒子、女兒租屋申請補助遭判刑,觸法的情況類似近來不斷發生的「議員詐領助理費」。
台北市北投區尊賢里連任4屆的老里長潘同發用與兒子名下的住宅做為里民活動場所,申請租金補助每月2萬6400元,遭檢調查獲後認罪,去年法院減刑判處父子各2年徒刑、緩刑5年、各付公庫40萬元並褫奪公權4年。法官判決認定,潘宅相連的鐵皮屋確曾提供里民活動使用,也考量潘同發長期擔任里長,曾自籌經費照顧里內中低收入戶、獨居長者、發放獎學金,依法減刑輕判緩刑5年。
許智全說,他跟潘同發同事多年,覺得潘真的很倒楣,里民活動場所不是里長說了算,而是經過區公所、民政局認定,評鑑通後才能發放補助款;潘里長將兒子名下的住宅作為里民活動場所己十多年,空間不夠還另外搭建鐵皮屋做教室,結果被人檢舉後認定違法。他說,相關單位如果認為里長不能用自宅做里民活動處所,當初為什麼要認定核可?與其多發5000元,不如修法完備相關法令,以保護里長不要動輒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