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公文曝光3/金寶遭指賤賣4.6萬張庫藏股 涉圖利仁寶違營業常規
記者:社會組 | 2022-05-03 06:00
金寶、仁寶公司遭檢舉低價賣股票給仁寶公司,小股東認為圖利仁寶,已向主管機關檢舉。左起為金、仁寶高層許勝雄、翁宗斌、陳瑞聰。(圖/報系資料照)
金寶和仁寶公司高層遭檢舉,涉嫌隱瞞金寶公司即將接獲知名手機大廠大訂單,疑似賤賣4.6萬張金寶庫藏股票給仁寶公司,根據金寶公司2021年5月14日公布重訊,這筆6.1億元的股票交易,涉嫌圖利仁寶、違反營業常規,害金寶至少損失1.65億元,公司相關高層是否觸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的特別背信罪,金管會和檢調機關應該盡快介入調查釐清。
仁寶公司內部人士指出,金寶公司董事長許勝雄身兼子公司吉寶投資公司董事長、還是仁寶公司及其子公司鵬寶公司董事長,陳瑞聰是仁寶公司副董事長和金寶公司董事,陳威昌則是金寶公司總經理、吉寶公司董事,並兼任鵬寶公司派駐金寶董事會的法人代表,翁宗斌則是仁寶公司總經理與董事及鵬寶公司董事。許勝雄、陳瑞聰等人在去年3月31日、金寶5月14日召開董事會前,指示仁寶公司買進金寶公司4.6萬張庫藏股票,許、陳兩人皆未利益迴避。
仁寶內部人士指出,仁寶買金寶股票將造成賣方金寶公司鉅額虧損,且許勝雄和陳威昌未把賣股將造成虧損1.65億元、及知名手機大廠大訂單的消息告訴其他金寶董事,涉嫌圖利和利益輸送給仁寶公司,違背許、陳兩人在金寶職務的善良管理人行為,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另外,金寶公司只有一家吉寶投資公司,金、仁寶高層卻以加強合作為由,隱匿吉寶公司持有的金寶庫藏股效益,把吉寶的4.6萬張庫藏股票賣給仁寶,趁機合併消滅吉寶公司,如果真的要加強金仁寶的合作,特別是未來金寶業績會高度成長,吉寶應該留著金寶的庫藏股,等合適機會再處分掉,而不是賣掉金寶庫藏股再把吉寶消滅掉。
根據《證交法》第171條第1項的特別背信罪,公開發行公司的董監事、經理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利益,違背職務行為造成公司損失500萬元以上,或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都成立特別背信罪。
仁寶公司內部核示公文顯示,仁寶自行評估金寶合理股價區間為12.44元至22.59元。仁寶內部人士指出,既然許勝雄和陳威昌早在去年3月份就已知道金寶去年下半年業績會大幅成長,為何執意要在去年5月14日以13.35元,接近仁寶評估金寶合理股價低標,將金寶庫藏股賣給仁寶?此舉意圖為仁寶的利益,違背他們在金寶公司職務,造成金寶嚴重虧損1.6億元,已違反常理,也對金寶股東權益造成巨大影響。
仁寶內部人士指出,仁寶去年3月底核准的內部公文顯示,預定去年5月中下旬買金寶股票,果然在去年5月14日以每股13.35元買進金寶4.6萬張庫藏股票,可是金寶股價從去年4月22日後一路攀升,4月28日已達18.20元,後來雖稍有下跌,但在5月10日前,仍有15.80元以上水準,不料許勝雄和陳威昌等人竟然同意金寶每股13.35元賣給仁寶。
根據金寶2019、2020年的年報庫藏股說明頁,均註明庫藏股為4萬6197張股票、價值7億8197.5萬元,因此庫藏股每股成本價為16.93元,但金寶以每股13.35元賣給仁寶,根據去年5月14日公布的重訊,已導致金寶公司虧損1億6524.3萬元,許勝雄等人涉嫌違背他們身為金寶公司職務上善良管理人的責任,意圖為仁寶公司和其個人仁寶公司持股的利益。
對此,本刊數度致電金寶公司的媒體聯絡人,對方表示會再回應;仁寶公司的投資人關係部門張經理回應指出,會再向上面長官報告,由於還沒看到資訊,要再查證並調出相關資料。
另外,針對股東多次質疑金寶等公司相關問題時,許勝雄先前選擇當下不回應,事後曾透過金寶表示,「捲起袖子把事情做好,對全體股東負責,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