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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學111學年可調漲學雜費0.44% 教育部目前尚無收到申請

教育部通知各大學可以申請調漲學雜費0.44%,但至今沒有學校申請。(圖/台師大提供)

教育部4月初發文各大專院校,111學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為0.44%,有意調漲者,在6月10日前提出申請,經審議通過後,始能獲得調漲。不過到目前為止,尚無學校提出申請。

台灣公立大學學雜費每學期平均3萬元、私立5.5萬元,若學雜費調漲0.44%,分別可漲132元、242元。但不是學校想漲就可漲,校方還要辦公聽會跟學生溝通,取得共識後再向教育部提出申請經審議通過才能漲。在這樣的程序下,過去10多年來,學校想漲學雜費也漲不成。

每年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幅度均依照固定公式計算,此公式係考量學校教學成本及受教者負擔能力,參酌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年增率及受僱員工薪資年增率等進行核算。111學年度經核算公式計算後,基本調幅為0.44%,是歷年來最低的一次。

教育部表示,學校應依專科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有關「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指標」的審議基準進行檢視,並依規定完成「資訊公開」及「研議公開」的校內程序,始得申請調漲學雜費。

而事實上,早在今年1月的全國大學校長會議時,因為軍公教加薪4%,連帶使大專校院人事成本增加,教育部承諾會補助約70%到75%的差額,當時包括台大在內的10餘所頂大已經達成凍漲共識,66校組成的私立科大協進會達成共識,將與董事會溝通,111學年度暫不調漲學雜費。

教育部表示,鑑於大專校院學雜費調漲議題備受社會關注,除持續挹注資源協助學校共同改善教師薪資及教研環境,並會攜手大學一起尋求社會共識,共體時艱,避免增加學生就學負擔。另大學也應積極落實大專校院校務及財務資訊公開,促使學校資訊公開透明化;亦得強化自籌收入來源,以支持學校日漸增加營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