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幼兒園師無故打斷男童門牙 竟謊稱不慎摔倒受傷
記者:張進安 | 2022-05-20 15:13
幼兒園男童門牙遭劉姓老師拿湯勺敲打斷裂,家長憤而提告,不想讓別的小孩也和孩子一樣受傷。(圖/翻攝畫面,下同)
高雄市楠梓區一所幼兒園,18日發生老師拿湯勺敲打4歲男童,導致男童嘴巴受傷、流血、一顆門牙斷裂。男童媽媽今天氣憤表示,老師事發當天告知是男童自己不慎受傷,沒想到男童說「我沒有摔倒,是老師拿湯匙打我嘴巴」,媽媽驚覺後要求幼兒園提供監視器畫面,才得知事情原貌。
楠梓警分局表示,18日14時40分接獲報案,楠梓區某幼兒園男童遭該園老師打傷,男童母親向右昌派出所報案,分局立即依規定通報兒少保護,另啓動本市網絡社政、教育、醫療等資源,提供心理諮商、法律諮詢等服務。
男童媽媽表示,事發當天男童受到驚嚇,回到家幾乎不說話,隔天睡醒才反映「是老師拿湯匙打我嘴巴」,到幼兒園調監視器畫面,沒想到竟是老師用湯勺敲打男童身體、嘴巴甚至敲頭。事後老師下跪磕頭求他們原諒,但他們馬上去派出所報案,不想讓別的小孩也和孩子一樣受傷,今天也會再帶孩子去檢查頭部或身體是否有其他傷害。
幼兒園主任表示,該名劉姓老師到幼兒園任教2年多,事發後立即以不適任將這名老師解聘,幼兒園開業40多年,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違規的事,園方也很痛心,並誠心誠意向家長道歉,第一時間園方也通報有關單位,相關單位將介入調查,日後聘請教師會更加小心。
高雄市教育局強調,對不當對待幼兒事件零容忍,絕對依法懲處、絕不寬容,接獲通報後,已立即通知幼兒園保留監視器畫面,並與社會局積極處理了解,同時警方已介入偵辦。今天將偕同社會局到幼兒園調查,對於不當對待幼兒調查事件,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1條規定,視情節輕重,裁罰幼兒園減招、停招、或停辦等處分。
高雄市社會局家防中心表示,會由社工進行調查,如果確實有不當對待幼兒的情事,社會局會依兒少法第49條及97條規定,依法裁罰行為人6-60萬罰鍰,並得公布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