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父奪產1/老翁被「軟禁」一劑疫苗都沒打 怒控逆女:謀財害命
記者:陳孟萱 | 2022-05-25 06:00
多病纏身的林姓老翁控訴女兒竟以「失智」為由把他送到安養院「軟禁」,企圖謀產害命。(示意圖/本刊繪圖組)
台北市一名8旬林姓老翁,曾經中風、又罹患心臟病、高血壓、青光眼等多種疾病,反覆進出醫院,未料去年卻無預警被女兒阿玲(化名)送到桃園一處安養院,還以「失智」為由收走其所有證件和手機,不讓其他人探視,今年3月間他好不容易趁隙脫逃,才讓此事曝光。老翁控訴女兒是為謀奪變賣松山區近千萬元房產,才主導整起「軟禁害親父」事件,讓他相當「切心」,不排除對女兒提告。
老翁表示,自己30多年前與妻子離異,帶著當時年僅7歲的二女兒阿玲一起生活,他在兄弟飯店附近開了間珠寶店,結識許多政商名流,和資深藝人白冰冰交情頗深,經營得道同時也賺了不少錢,他父兼母職一路拉拔大了女兒,期間父女倆常結伴出國遊玩,包括澳門、香港、日本都曾留下足跡。
未料,老翁年紀老邁後病痛纏身,多次因為心臟病裝支架、高血壓、中風、青光眼等問題進出醫院,但他住院期間女兒卻鮮少出現,一度只有老翁年長的哥哥守在病床旁。奇怪的是,去年3月間老翁本要出院返家,卻被救護車送到一處陌生的桃園安養院且不由分說被軟禁起來。
由於老翁的手機、身分證、健保卡、金融卡全遭沒收,無法對外聯繫,有如人間蒸發,後來老翁哥哥見狀況不對,加上好友白冰冰熱心尋人,才透過關係得知老翁被關在安養院內,哥哥詢問是否能帶走老翁,卻遭院方以哥哥非直系親屬拒絕,且在探視2次後,就被院方拒絕探視。
就這樣過了近一年無人聞問的日子,老翁忍不住密謀脫逃,今年3月間他趁著清晨工作人員倒垃圾、門禁較為鬆散時搭電梯下樓,強撐著虛弱的身體,沒命朝大門跑去,出了門後又拐過巷子,正好看見一輛計程車經過,趕緊攔車坐上,要求司機快把他載到台北,並向計程車司機借手機撥打,才終於聯繫上哥哥,哥哥又驚又喜反問「你還活著!我以為你往生了!」
老翁自述在安養院期間,女兒阿玲不但一次都不曾現身,甚至沒跟他商量就賣掉了他繳貸款、以女兒名字買下的松山區復興北路千萬元套房,錢都進了阿玲口袋。老翁得知實情後,心酸又悲哀,他說自己被軟禁在安養院,罹患心臟病、高血壓、糖尿病等疾病,卻沒有醫生幫他看診,且連一劑新冠肺炎疫苗都沒打,怒控整起事件根本是「女兒謀財害命殺死父親!」
老翁表示,自己在安養院中曾因心臟疼痛,拜託院方聯繫小孩帶他看病,沒想到小孩竟帶他去看精神科,還說他有失智症,當時醫護人員還問說「你爸狀況很好,怎麼會有失智」,老翁當時很不解,現在回想起來,安養院似乎是以此為藉口把他留在院內,限制行動。
日前,老翁向北市議員林瑞圖陳情,也在議員幫助下由社會局安置,後續不排除對阿玲提告,要給不肖女兒一個教訓。
而關於老翁不排除提告女兒遺棄罪一事,律師王志超表示,刑法第294條《違背義務的遺棄罪》規定在「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謂「無自救力之人」是指無法自己維持生存之人,而且必須不盡扶養、保護義務。對照老翁狀況,女兒雖違背父親意願但她持續支付相關費用,應不構成《遺棄罪》。
律師表示,如有失智症、監護宣告等狀況,入住安養院,院方會為其做評估,如情節嚴重會與家屬商量,限制其外出以防走失等意外。但如無醫師診斷證明或未經院方評估確認其失智狀況,將其監禁在安養院,控制其行動,已觸犯強制罪或妨害自由罪,可以報警提告。
關於是否有軟禁病父奪產一事,記者多次致電、寫簡訊試圖聯繫老翁的女兒,但截至截稿前,都未取得回應。記者也向安養院求證老翁是否曾遭軟禁,一名男子接聽問清記者來意和問題後,突然匆匆拋出「沒這回事,都是依照家屬合約規定的,我們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隨即掛上電話,記者再度致電,該安養院電話已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