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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症、重症分不清? 急診醫揭判讀依據

急診醫師教民眾如何分辨急症和重症。(示意圖/侯世駿攝)

台灣疫情蔓延,每日確診個案暴增,但有民眾出現相關症狀後,因無法辨別「急症」與「重症」,也不知道是否該撥打119或前往急診就醫;對此,台灣緊急救護醫療指導醫師學會前理事長、亞洲大學附屬醫院急診醫學科主任鍾侑庭醫師則表示,「急迫」程度可以生命徵象來判定。

根據《健康醫療網》報導,鍾侑庭表示,若確診新冠肺炎的患者沒有反應、呼吸不正常、喘到無法說話,或僅能說單一的字,臉及耳朵與嘴唇顏色不正常且皮膚濕冷,發生急性意識改變、意識不清等狀況時就應立即撥打119求救;反之,若病人意識清楚、呼吸正常、膚色正常,即可繼續在家觀察,也可至健康益友APP進行諮詢。

鍾侑庭解釋,急重症並非以疾病的嚴重度作為區分,而是以病情的急迫程度來分類。即使病人本身患有癌症,領有重大傷病卡,若該次就醫之病情沒有急迫性,便仍可能被分類為輕症,而急重症病人則是指緊急病患中「急迫程度」較高者。

鍾侑庭指出,對於撥打119的情況,民眾可按五級「病情急迫程度」來判斷。台灣現行急診判定病情急迫度的依據為衛福部公告的急診五級檢傷,傷病患依病情急迫程度分成五級,從最緊急至最不緊急依序為:一級(急救復甦)、二級(危急)、三級(緊急)、四級(次緊急)、五級(非緊急)。

(一)一級「復甦急救」:應立刻診療,病況危急,生命或肢體需立即處置。

(二)二級「危急」:可等待10分鐘,潛在性危急生命、肢體及器官功能狀況,需快速控制與處置。

(三)三級「緊急」:可等待時間為30分鐘,。病況可能持續惡化,需要急診處置,病人可能伴隨明顯不適的症狀,影響日常活動。

(四)四級「次緊急」:可等待時間為1小時,病況可能是慢性疾病的急性發作,或某些疾病之合併症相關,需要在1-2小時做處置,以求恢復、避免惡化。

(五)五級「非緊急」:建議看門診若執意要看急診,可等待2小時。病況為非緊急狀況,需做一些鑑別性的診斷或轉介門診,以避免後續之惡化。

另外,急性腦中風也有「分級」,而發病時間則是關鍵。鍾侑庭表示,以急性腦中風為例,若生命徵象不穩定則判為一級,需立即進入診療程序,要立刻叫救護車並送至醫院;若生命徵象穩定但症狀發作在6小時以內則為二級,仍需叫救護車送至醫院;至於症狀發作超過6小時,且生命徵象穩定之急性腦中風則屬三級。基本上只要急性腦中風就需就醫,因為他的檢傷級數至少三級。

另外,急性心血管疾病檢傷也屬二級,同樣須立即就醫,鍾侑庭補充,若病人血壓高,則須根據血壓高的程度,以及有無症狀決定檢傷級數,若收縮壓>220mmHg且伴隨呼吸喘、胸痛、頭痛、頭暈、噁心、或嘔吐任一症狀,則屬檢傷二級;若收縮壓介於200~220mmHg且無呼吸喘、胸痛、頭痛、頭暈、噁心、及嘔吐等任何症狀,檢傷級數僅四級,可以不用掛急診,也就不需要撥打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