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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力捧沈慧虹接棒 遭踢爆財產申報有問題

新竹市副市長沈慧虹(中)被外界揭露,財產申報過程有隱匿不實的可能。(圖/報系資料照)

新竹市長林智堅屬意副市長沈慧虹接棒,引發民進黨內強烈反彈,認為沈為無黨籍,且沈主打交通專業,但新竹市民近幾年最不滿意的就是交通問題,到時將成為對手打擊重點;媒體人黃揚明今(7)日揭露,沈慧虹多次財產申報過程,曾發生債務暴增、保單牽涉申報不實或隱匿可能,以及前夫名下轎車到底是受贈或買賣混肴不清等狀況。

黃揚明調閱沈慧虹向監察院申報的財產資料後,發現沈已在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10月31日這段期間內完成離婚手續,這屬於私人事務;但他同時指出,比較麻煩的是,沈慧虹可能有申報不實的問題,應對外說清楚、講明白。

黃揚明說,沈慧虹接任新竹市副市長後,2016年8月1日第一次申報資料顯示,她和前夫名下債務有3筆、總額230萬餘元,且夫妻二人無申報任何保單,但2017年11月1日第2次申報時,沈與前夫名下債務暴增至20筆、總額617萬餘元,重點在於20筆中有11筆的債務種類是「保單借款」,都是保德信人壽的各類保單借款,債務發生時間都在2008年至2014年間,但沈在2016年申報時,並未申報這些債務,且二人也從未在保險欄申報任何保單。

「名下沒有保單,要如何用保單借款?」黃揚明質疑,沈慧虹當然可以說因為保單借款的時間點比較久遠,也許保單已經到期之類,只是偏偏在去年申報資料中,債務有一筆2020年7月7日新增的「終身壽險保單借款」,是沈當時還沒離婚的前夫所借貸,但去年申報資料同樣沒有保單,為何可以用保單借款?這消失的保單是否牽涉申報不實或隱匿?相信沈慧虹會對外界解釋清楚。

黃揚明指出,根據法務部訂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第18點規定,應申報的「保險」指「儲蓄型壽險」、「投資型壽險」及「年金型保險」等保險契約類型,而沈慧虹申報保單借款備註欄的保單類型包括「終身壽險」和「癌症、住院醫療」等保單,是否包含在法務部定義的「儲蓄型壽險」範圍之內,沈也有必要對外解釋清楚。

黃揚明提醒,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12條規定,「有申報義務之人故意隱匿財產為不實之申報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他說,沈慧虹能否選市長,自己不知道,但財產申報這一關可能得先處理好,否則恐怕會成為未來對手陣營的箭靶。

此外,黃揚明也揭露,沈慧虹前夫名下的TOYOTA轎車,在2016年申報時是以「受贈」名義取得,取得價值60萬元;2018年刊出的資料變成「買賣」取得,取得價值縮水成20萬元;2019年以後到去年,取得價值再縮水為10萬元,到底受贈還是買賣,取得價格為什麼一變再變?沈慧虹可能也要解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