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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以柔「控尪偷吃」2審終於離婚 判決驚見郭宗坤謊報學歷「盼他放下」

柯以柔離婚官司糾纏4年半終結案,表示感謝司法。(圖/翻攝自郭宗坤、柯以柔臉書)

藝人柯以柔2011年與相戀半年的廚師丈夫郭宗坤結婚,兩人婚後經常在臉書上曬恩愛,不過郭宗坤後來被踢爆,與自己餐廳內的女員工傳出不倫,兩人因此打離婚官司,而高等法院14日二審再度判准雙方離婚,郭宗坤還須賠償40萬,以及每月支付6萬元贍養費。對此,柯以柔也做出回應。

柯以柔與丈夫郭宗坤的離婚官司,高等法院14日二審再度判准雙方離婚。(圖/翻攝自柯以柔臉書)

擁有「水果妹」稱號的柯以柔因為擁有姣好身材在演藝圈打開知名度,2011年嫁給經營日本料理店的名廚郭宗坤,未料7年後婚變,她提告指郭宗坤偷吃20多歲女員工Moe,對方3度到Moe香閨過夜,柯以柔訴請離婚並求償100萬元,但郭宗坤否認出軌,2019年判准離婚,還要郭男賠償柯女精神慰撫金40萬元,經上訴,高等法院14日維持一審判決,判准離婚,郭宗坤要賠40萬元。

柯以柔與丈夫郭宗坤的離婚官司,高等法院14日二審再度判准雙方離婚。(圖/翻攝自柯以柔、郭宗坤臉書)

根據判決,柯以柔2011年6月18日和郭宗坤結婚,她控訴對方「婚前欺瞞真正學歷資訊,導致她陷於錯誤與他交往結婚,嚴重損及彼此信任,動搖婚姻關係互信基礎,婚後他又長期實施精神暴力,雙方協議採行夫妻分別財產制後,郭男又無正當理由拒絕同居」。

郭宗坤2006年受訪時自稱是「建中畢業後,在澳洲讀大學」,但後來被媒體踢爆他其實是「惇敘工商肄業」,另外,柯以柔不滿郭宗坤「婚後外遇不斷,與餐廳的日籍女員工發展婚外情,違背配偶忠誠義務,讓她遭受重大打擊,精神痛苦不堪」,因此訴請離婚。

高院認為柯以柔婚後得知郭宗坤真正學歷,對於男方長期持續吹噓浮誇的言行,非常不苟同,已達難以溝通相處程度,柯以柔考慮郭宗坤財務狀況惡劣,與自己母親合力購置新屋以供全家共同居住,但對方在她提議採行「夫妻分別財產制」後就揚言獨居,柯以柔多次邀他到新屋同居遭拒,顯見郭宗坤未善盡與配偶協力照顧家庭的義務與責任。

此外,高院認定郭宗坤婚後屢次與女子傳出桃色曖昧,雖然柯以柔嚴正警告,但男方仍未謹守男女交往分際,與餐廳日籍女員工出雙入對,過從甚密,「嚴重撕傷婚姻關係基礎,踐踏柯以柔當初對婚姻幸福美滿生活的想望」,婚姻破裂應歸責於郭男,因此維持一審見解判准離婚,且郭男須為造成柯女精神痛苦,賠償她40萬元。

對於判決結果,柯以柔透過經紀人表示,「感謝司法,感謝法官讓我看見公理正義的存在!一、二審訴訟已長達4年半時間,現在只盼他能放下」,而郭宗坤僅低調表示,「還沒看到(判決),要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