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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男縱火釀全家8死…前例翁仁賢除夕弒6親 遭槍決伏法

男子翁仁賢縱火燒死6家人遭判死定讞並槍決。(圖/報系資料照片)

2016年男子翁仁賢在除夕夜晚間,趁家人在桃園龍潭三合院老家圍爐吃年夜飯時,燒死6名至親,2019年最高法院認定他直接故意殺人且無悔意,判死定讞,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法院答詢時還斥責翁「罪惡天地不容」,隔年法務部將翁仁賢執行死刑槍決,甚至死後沒有家人願意替他收屍。

翁仁賢因與家人關係不好,他趁一家16口圍爐吃飯時,朝團圓桌潑汽油並點燃打火機縱火,活活燒死行動不便的八旬老父母、姪媳和姪子、姪女等6名親友。

歷審都將翁判處死刑,台灣高等法院院更一審開庭時,他不僅對媒體比中指,還嗆法官要多讀點書,甚至恐嚇要追殺哥哥;死者家屬則強調,對他 們來說每次開庭都是傷害,請求法官判死,並盡速槍決伏法。

2019年7月最高法院審結,認定翁手段極為殘忍毒辣,導致6名親友不幸慘死,且死狀淒慘,令人不忍卒睹,他自始都無悔悟之心,犯後言詞仍充滿報復之意,且經鑑定認為他已難再教化或有回歸社會的可能性,判處死刑定讞。2020年4月1日翁仁賢遭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