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殺夫案揭妻遭軟禁家暴 法院無保釋放
記者:張進安 | 2022-06-17 16:51
台南妻子刺死丈夫一案,警方在現場圍起封鎖線,展開調查。(圖/民眾提供)
台南妻殺夫案,背後竟隱藏兇手王姓女子的悲慘人生經歷。檢警調查,王女嫁給陳姓丈夫後長期被家暴,為了生活與孩子只好選擇隱忍,沒想到案發前2天,因為2歲的兒子將陳男的隨身碟搞丟,母子倆就被關在房間整整2天,成為最後導火線,王女第一次反抗丈夫即犯下殺人罪。台南地檢署認為王女有逃亡疑慮向台南法院聲押,法院認為王女行兇後都坦承,且沒有具體的證據顯示王女會逃亡,認定不會影響後續的審判,因此不該以羈押的手段侵害人權,將王女無保釋放。
據了解,今年32歲的王女學歷不高、父母雙亡,在大賣場擔任服務員維生。3年多前遇到比自己年長7歲的陳男,本以為值得託付終身。但擔任按摩師的陳男收入並不穩定,兒子出生後讓家裡經濟更捉襟見軸。據悉,陳男常找理由痛揍王女,把她關進房間裡,嗆聲「反正妳也跑不掉!」
案發前2天,陳男發現兒子把他的隨身碟搞丟,因此遷怒母子倆,把他們跟三條狗一起關在房間裡。案發當天清晨,王女趁丈夫熟睡溜出房間外,燒熱水準備泡麵充饑。見到陳男睡覺,想到自己婚後過著委屈的生活,一時情緒失控用熱水潑向丈夫,陳男痛醒後追著王女猛打,王女順勢摸起水果刀刺向陳男胸口,陳男最終傷重不治。
檢察官於16日晚間向聲請羈押被告,經過訊問後,認為無羈押必要,將王女「無保」釋放。台南法院指出,殺人罪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被告就全部涉案事實均已坦承不諱,而相關證人與證據已經警、檢蒐證,無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被告有何串、滅證之虞,況且被告有何具體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檢察官並未明確指出具體事實,因此將王女無保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