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護失智財2/親屬糾紛難判失智患者財產難信託 只能靠法官「心軟」
記者:李蕙璇 | 2022-06-19 06:00
失智症者因為面臨記憶、判斷認知的改變,不一定很清楚知道如何維護自身財產。(圖/CTWANT繪圖合成、123RF)
由於國內尚無專法保護失智者財產,法院審理失智症者和解的案件又不公開,使得失智者財產能否受到保護,讓民眾存疑。曾為失智者打贏官司找回財產的林李達律師告訴CTWANT記者,「有沒有醫師幫忙做鑑定很重要。」
曾任基隆地院法官的林李達律師,同住的父親也是失智症者,因此他非常了解陪同照顧失智者立場與遭遇。他和許書瀚律師2014年共同負責一樁失智症者吳運生的官司,最後翻盤勝訴,現為法界與台灣失智症協會的重要判例。
該案中,吳運生診斷為失智症者前後期間,因誤信他人誘惑而將名下近億元現金、房屋變賣、轉贈給陌生十餘人,「吳運生的主治醫生有出來鑑定確實會有錯誤認知等有失判斷力情況,因此有些案件判定對方須退還財物」,林李達律師直言,「有沒有醫師幫忙做鑑定,對非有醫療專業的法官,會是很重要的審理依據來源。」
CTWANT記者也採訪到吳運生妻子劉慧芳,「先生原本是個脾氣好又顧家的人,後來會常無故生氣,離家出走,甚至還將名下房屋過戶給陌生人,我才開始注意他的情況,並帶去看醫生,那時才關心到財產情況,有點錯過黃金時刻。」
「因此能夠愈早預防,可以透過信託專款專用,還可以告知銀行、地政事務所等,註記財產有異動時須通知家屬等,都是一種對失智症者財產的保護。」劉慧芳提醒。
現為台灣失智症協會志工諮詢律師許書瀚,多年來走訪全國各地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失智症家屬團體、協會等演講逾百場,幫助失智症醫事專業人員、患者本人與家屬,了解失智者會面臨的相關法律議題。
許書瀚律師說,「像安迪等身為子女,對失智症母親財物使用意見分歧的親屬紛爭案,法官要面臨不同立場子女提出的說法與證據,其實不一定很容易辨別真偽與釐清真相。」
「有的法官確實會採信失智症者的『我很好;我的財產不需要別人管……』等說詞,而未做進一步醫學鑑定,因此就看過多起失智長輩被子女帶來帶去簽名移轉財產文件,脫產後,就會面臨老無所終、無法受到良好安養照護品質的疑慮與困境。」許書瀚律師說。
不過,也有法官「心很軟」,審理這類案件會以「幫助失智症者做最好的財產保障」為重,邀集所有子女到場共同做調解,建議並勸導為失智症者做財產信託,每月定期撥款定額為照護相關支出的專款專用,「一切都是為了給與失智症最好的照護,子女與家屬是不敢拒絕的!」許書瀚律師強調。
他舉例說,有一名失智患者名下的土地被地方政府徵收後,可收取逾千萬元費用,「患者的女兒擔心媽媽的錢被哥哥無故挪用,因此建議女兒先告知市府母親現況,市府遂同意,需全部子女同意後才會匯款,搶到一些時間,趕緊向法院取得法官核准,經過調解後為患者做財產信託,最後保護母親財產安全。」
可惜的是,類似成功調解案例,因為司法院官網不會上傳和解書內容而未公開,難讓其他民眾與法官參考。「失智症者家屬調解案成立很多,只因司法院官網不會上傳和解書內容,很多民眾與法官也不會知道其他案件做法,相當可惜。」許書瀚律師說。
台灣失智症協會理事、政策委員會主委鄭嘉欣律師則提到,由於這類的司法案件頻增,這幾年協會也多次公開呼籲政府訂定失智症者的專法,仿效少年法庭設立調查官,給與社工、醫療等專業資源挹注,透過具體法律給予失智症者的財務保障。
目前金管會與衛福部展開「失智者經濟安全保障推動計畫」中,正透過「安養信託、以房養老」宣導民眾提早做財產管理,並加強就高齡化商品以及銀行等金融機構行員的宣導,防止失智者遭詐騙、剝削等措施。
信託公會則表示,安養信託案以高齡者(逾65歲、身心障礙者)為主,件數逐年增加,其中有些是法院調解案,公會也一再宣導鼓勵民眾可藉由銀行、證券等信託業者,透過信託契約,將財產用作照顧自己或特定人(父母、子女等),契約須載明信託目的、財產管理方式、受益人、財產歸屬及交付方式等,由信託業者依約管理其信託財產,直到信託關係結束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