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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飯店大亨前夫「離婚前情纏小三10年」…正宮怒告卻慘敗 原因曝光

台中一名正宮控訴身為飯店大亨的前夫,在2人還沒離婚前就出軌,和小三情纏10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台中一名正宮控訴身為飯店大亨的前夫,在2人還沒離婚前就出軌,和小三情纏10年,而前夫也親口證實此事,她認為配偶權遭嚴重侵害,氣炸對前夫及小三提告求償800萬元,但最後法官卻判正宮敗訴,原因也曝光了。

正宮指出前夫為台中某飯店大亨,指控前夫和她婚姻存續期間就出軌,自2008年起就情纏小三,後來被她發現,前夫還簽下切結書承諾不會再和小三往來,沒想到卻又與小三藕斷絲連,被正宮發現,而前夫也親口證實此事,正宮認為配偶權嚴重受到侵害,憤而對前夫及小三提告求償800萬元,另前夫還須賠償1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小三則須另外賠償10萬元侵害配偶權賠償金。

對此,男方辯稱自己從來沒有外遇,離婚前也沒有承認有外遇,希望法官駁回正宮之訴,而小三則未出庭辯論,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

法院審理時,因正宮無法提出更多有關前夫對婚姻不忠的有利證據,也沒有舉證前夫與小三有任何不當的交往,或是逾越社會可以容忍的行為,且正宮還曾對小三提告通姦,但均獲不起訴處分,最後法官駁回請求,判正宮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