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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線廠爆跳票20億…董事長涉詐7億遭搜索 檢驚見「愛馬仕小山」

專案小組扣得愛馬仕等精品。(圖/檢方提供,下同)

知名鋼鐵伸線專業廠商仙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仙宗公司),去年爆出財務危機,外傳資金缺口達20餘億元。檢調介入調查後發現,62歲董事長王俊雄等人涉嫌向銀行詐貸及詐欺上下游廠商,日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前往住處搜索,查獲大量愛馬仕精品及疑似具殺傷力槍枝及子彈。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王俊雄及張姓配偶明知已無實際經營仙宗公司及履約之真意,自109年9月起,佯以高於市價之價格向上游廠商購買盤元,或佯稱有多餘產能可代工生產線材等方式,向上游廠商詐得盤元變賣。另又佯以低於市價之價格,欲販售線材給下游廠商,向下游廠商詐得貨款,初估此部分詐得金額達新臺幣3億元以上。

不僅如此,王俊雄及張女又於109年12月間,佯與公司虛偽簽訂高達1億3500萬元之盤元交易合約,再持該不實合約,分向多家銀行聲請信用狀貸款,嗣後再以折讓及檢具不實商業發票,要求動撥貸款等為由,共詐得上開貸款達4億4700萬元以上。

專案小組扣得疑似具殺傷力槍彈。

檢方認為,王男等人疑有逃亡及將財產(愛馬仕等精品)隱匿之事實,遂於111年6月2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搜索王男現住處,當場查獲疑似具殺傷力槍枝及子彈,並逮捕被告王俊雄,另傳喚張女等8人到案。

經檢察官蘇恒毅、鄭子薇、駱思翰、鍾葦怡及黃聖淵等漏夜訊問後,認定王嫌除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第12條第4項非法持有具殺傷力槍、彈罪嫌,又與張妻共犯銀行法第125條之3(向銀行詐貸罪)及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等罪嫌重大,且均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將擴大清查相關金流及其他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