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修法管制網路傳選前三讀 藍委痛批台灣將墮落成「類共產國家」
記者:薛孟杰 | 2022-07-05 13:00
國民黨今天再度召開記者會,痛批NCC預告的「數為中介服務法草案」是行政權凌駕司法權、立法權的最壞示範,外傳今年10月民進黨立委要強行通過,國民黨絕對杯葛到底。(圖/國民黨立院黨團提供)
針對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告「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打算針對臉書、YouTube等五大類平台納管,並可能在今年10月間完成三讀。國民黨立院團今天再度召開記者會,嚴厲譴責NCC已失去中立,竟然大言不慚揮舞著「促進通訊傳播健全發展」「保障數位基本人權」大旗,意圖修法掌控民眾言論自由,同時將網軍檯面化,根本就是要將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變成如共產國家般的專制政府,國民黨團將強力杯葛「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強力捍衛人民言論自由。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說,111年度政府政策行銷費用,總計編列了20億元,這些前遭質疑可能被用來養綠營網軍,國民黨團後來在審查預算時強烈反對,統刪20%,留下16億元。蔡政府是否認為16億元可能不夠養網軍,才因此在112年度總預算編列辧法中,由主計總處編列「增列政策行銷費用項目」中,竟然增加臨時人員酬金、房屋建築及設備費、公共建設及設施費、對外捐助、對國內團體捐助、對私校之獎助科目都可以編列宣傳預算,國民黨團強烈懷疑這些費用將可能用來養網軍。
但除了預算被質疑養網軍外,曾銘宗認為「數位中介服務法」最誇張的是在NCC本來是獨立機關,在陳耀祥擔任主委後,已失去獨立性,淪為民進黨附屬單位,完全沒任何公信力,倘若該法通過後,NCC還要再捐助25億成立財團法人,黨團高度懷疑蔡政府要讓網軍檯面化,國民黨團未來審查「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會強力反對。
藍委賴士葆痛批,NCC近期將「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送政院通過,經過60天公告之後,就可送入立法院進行審查,再透過民進黨在國會的多數暴力,最快將10月底11月初就會通過。其最主要的內容在於,只要是政府認為你刊登在網路上的內容不實,經由法院裁定之後,就可以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將該文刪除、移除或下架,在法院裁定之前,NCC還可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在該篇訊息加註警語。
賴士葆表示,該法一旦三讀,未來如果民眾刊登一篇文章,批評政府施政不力,政府不喜歡聽,就可以交給法院裁定,在民不與官鬥的前提下文章就可能消失。NCC要針對市佔率超過10%的網路平台,通通都納入管理、管制,全世界除了共產國家會,幾乎沒有任何一個自由民主國家會同樣的管控網路平台,台灣是何其悲哀,自甘墮落成為「類共產國家」,立法管制網路。賴士葆進一步指出,NCC還要拿出25億元成立行政法人,擺明就是要養網軍,政府部會都要管理與該部會業管有關網路訊息,更坐實了蔡政府跟共產國家沒什麼兩樣,實在是太悲哀。
藍委李貴敏則表示,立法院第8屆討論過的「通保法」第5條第二項規定
,「通訊監察書,偵查中由檢察官依司法警察機關聲請或依職權以書面聲請該管法院核發。」,但是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表面上看,需要經過法院裁定,但「貓膩」就在法院裁定之前的「加註警語」,在西方國家是三權分立,行政權絕對不能凌駕在司法權、立法權之上,中華民國是五權分立,但精神亦是如此,但「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18條居然規定,在法院裁定前,可要求網路平台(中介服務)業者,在該篇文章或影片加註警語,這可能會讓揭發政府弊案的吹哨者的貼文加註警語,且時間長達30天,如果未來證實揭弊內容為真,請問NCC吹哨者的名譽又該如何回復?如果可以容忍行政機關在法院未裁定前即可做出處分,那麼未來民事上的「假扣押」、「假處分」是否都不需要經過法院了?行政機關都可以自為裁處?
李貴敏強調,如果按照「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現行草案條文通過,等於宣告中華民國從民主國家走向專制極權的開始,為了捍衛中華民國的民主自由,國民黨主張,「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絕對不能按照NCC目前的條文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