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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名王美花出席未果 陳超明要收200萬遭對半砍價

立委陳超明收賄幫李恒隆辦公聽會,應對方要求指名要時任經濟部次長的王美花出席。(圖/報系資料照)

立委涉貪案意外讓經濟部長王美花捲入其中,原因是3年前陳超明收賄幫李恒隆辦公聽會,他應對方要求向經濟部施壓,指名要時任次長的王美花出席,但最後次長沒出席,且因陳的「收費」太高、效果不好,賄款遭李恒隆對半砍價。

本案是因李恒隆、郭克銘規畫由東吳大學與徐永明合辦學術研討會,再透過立委邀請經濟部派員出席,由立委在會中質問經濟部,並由陳情方、學者從旁補充,以形塑經濟部就太流公司增資案不作為的形象,打算未來以此公聽會內容,提國際仲裁。

郭克銘向陳超明的助理梁文一請託,由陳超明出席東吳大學公聽會並要求經濟部派員出席,但因2019年12月18日適逢立法委員選舉號次抽籤日,陳無法出席,梁文一只按一般選民服務方式,轉知經濟部,並聯繫邀請經濟部派員出席。

經濟部以東吳大學公聽會只是學術研討會,政府部門並無出席必要,決定不派員出席。郭克銘就用LINE向梁文一表示「最好是次長王美花出席,因事涉公司法修正。」「我們不惜代價,全力相挺!」郭承諾給陳超明200萬元。

陳超明於是在同年月16日打電話給當時經濟部長沈榮津,電話未通後,陳再撥打電話給經濟部國會聯絡組組,請其轉達部長,並要求經濟部派員出席該公聽會。

後來,東吳大學公聽會辦畢後,李恒隆因認該場公聽會成效不彰,且陳超明收費過高,不願全額給付。隔月,李恒隆與梁文一會面,當場給梁現金50萬,李再指示友人經營的物業公司匯款100萬元至陳超明政治獻金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