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搞地下期貨連醫藥費也不放過 被害人癌母「活活病死」
記者:中國時報陳志賢 | 2021-11-08 08:46
孫姓詐欺犯詐騙2500多萬元,法院審理期間落跑遭通緝,被刑事局押解返台羈押,台北地檢署(見圖)日前傳喚孫入監,發現孫又棄保潛逃。(圖/報系資料照)
詐欺犯孫凡格被控招攬代操股票、期貨,詐騙7人共2560多萬元,有被害人被騙光母親治療癌症費用,致母親病故,連自己重病也沒錢醫,而孫卻爽買瑪莎拉蒂轎車,並在轎車前擺現金PO照炫富,孫曾經逃亡澳門被警方押返歸案,遭羈押5個月獲500萬元交保,台灣高等法院判孫8年徒刑,因部分詐欺罪判刑定讞,台北地檢署日前傳喚孫入監,發現孫又棄保潛逃,已聲請沒收500萬保證金,另將通緝。
判決指出,孫曾任職地下期貨公司,招攬民眾代操股票、期貨詐騙,之後開設元大投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重操舊業,2014年間以假名「方義同」、「林一凡」、「林祝永」,佯稱有股票內線、且有藝人參與投資,誘騙陳姓、邱姓民眾7人共2560多萬元,事後聲稱將放有獲利現金之行李箱交予投資人,但投資人發現裡面僅有報紙及雜誌。有被害人被騙3克拉心型鑽戒及1420萬元,包括母親治療癌症費用,致母親因延誤治療離世,現在自己罹重病亦沒錢醫;另有人被騙欠債,須擔任保全還債。
北檢依詐欺、偽造有價證券罪起訴孫,2018年11月孫在北院審理期間潛逃遭通緝,他2019年7月向澳門警方報案遺失護照,出關時被查出通緝身分,遭刑事局押解返台後羈押,北院判孫應執行8年7月徒刑,2019年12月諭知孫500萬交保。
檢察官痛批孫曾有詐欺前科,偵查中否認犯罪,找人串證誤導偵查方向,詐騙金額龐大,迄未與被害人和解賠償,毫無悔意,認為一審判決孫各罪總刑度為43年有期徒刑,卻僅定應執行刑8年7月,孫被判處有期徒刑的17罪,平均每罪判刑不到7月、每詐騙23萬9230元僅須服刑1月,判刑過輕,提起上訴。
高院審理後,認為孫詐騙大筆款項,造成被害人生活陷入困境,難認有悔意,但僅改判孫應執行8年徒刑,其中孫詐騙80萬元,被判刑8月定讞,須入監服刑,其餘詐欺取財、偽造有價證券罪部分可上訴。
北檢日前通知孫入監時,發現孫已逃匿,聲請沒收孫當年具保的500萬元保證金,另將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