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重婚1/美魔女要「離緣」才知涉重婚 衰遭第一任尪「離婚2次」
記者:陳孟萱 | 2022-07-23 06:00
桃園1名A小姐2019年打算跟二婚丈夫離婚,卻意外被告知犯了重婚罪,後續又遭第一任丈夫二度訴請離婚。(圖/CTWANT繪圖組)
桃園一名A小姐(化名,63歲)2019年間和第二任丈夫鬧離婚時才被法院告知「免離」,因為她1986年間第1次婚姻仍有效,而第一任丈夫大明(63歲,化名)得知此事後提起離婚訴訟,一審二審法官都判離,讓A小姐相當憤怒。她淚訴多年前大明不告而別,還請姊姊出面勸她離婚,對照如今判決,A小姐等於被同一人「離婚2次」,讓她怒控「我從頭到尾沒做錯事,為何要被離婚?」
A小姐是緬甸華僑,五官深邃,雖然年已6旬,但一頭烏黑長髮加上白皙皮膚,堪稱美魔女,不過近2年來因為婚姻問題吃了不少苦頭,因為她怎麼也想不到36年前的第一段婚姻至今仍屬有效,還害自己涉及重婚。
回憶起與第一任丈夫大明相遇,A小姐說1978年暑假自已是師大新鮮人,坐公車偶遇大明即被對方驚為天人,不僅上前搭訕,還展開猛力追求,天天到宿舍站崗、打電話,終於將A小姐追到手,雖然大明遠在成大念書,2人一南一北,但書信來往頻繁感情深厚,寒暑假時A小姐直接住在大明台北家中,當年師大畢業典禮,大明奶奶也到場參加,而大明二姊結婚,家族合照中也有A小姐倩影,她儼然已是家族公認的準媳婦。
2人相戀8年,1986年間大明服完兵役被爸媽安排到美國居住,希望他能取得綠卡,也叮囑A小姐之後一起到美生活,但就怕兩人感情生變,A小姐說大明慫恿她,在他赴美前2人先到法院辦結婚公證,當天即由大明二姊擔任見證人完成公證,大明也承諾回台後即稟明父母補辦婚宴以及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不過大明僅到美國一年,就耐不住相思之苦匆匆返台。
A小姐師大畢業後被分發到花蓮任教,與大明當起周末夫妻,不過1989年間3月間,A小姐回台北和大明看完電影,2人在台大附近閒逛時,一名女子衝過來抱住大明哀求「不要離開我!」A小姐才知道有了第三者,2人感情開始生變,常有口角。
1989年底,大明的姊姊約A小姐見面,詢問「妳想不想離婚?」A小姐說不認為2人間感情已逝,便拒絕此一提議。隔了2天,大明約她到石門水庫2天1夜小旅行,期間也未提起隻字片語,她以為婚姻不易,2人終會重修舊好,沒想到大明卻開始鬧消失,找不到人,A小姐也賭氣不找對方,就這麼過了4年,直到1993年小姑告訴她,叫她不要再等了「我哥已經跟別人成家,應該也找律師處理好離婚事宜。」
至此,A小姐徹底死心,恰巧那時小她12歲的第二任丈夫小龍(化名)對她猛獻殷勤,她才放開心胸接納對方,1994年2人結婚,婚後育有1子1女,家庭生活平凡幸福,未料,婚後20多年某天,小龍無意中得知妻子竟然曾結過婚,因此氣急敗壞,和A小姐感情降至冰點,並開始流連在外,不願回家。
眼看婚姻名存實亡,2019年間A小姐打算慧劍斬情絲跟2婚夫小龍離婚「兩清」,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竟被告知「不用辦離婚」,因為A小姐的第一段婚姻還存在,因此她與小龍的婚姻是無效的。
A小姐多次向戶政人員表達「我想保住第2段婚姻!」卻通通遭駁回,因為從市府民政局到內政部、法務部,主管機關全認為A小姐第一段婚姻存在。由於大明也算是重婚,A小姐用盡各種方法聯繫大明,希望私下討論出解決方法,未料對方直接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也依多年未有同居事實,一審二審都判准離婚。
A小姐相當不甘心,她說自己等於被同一人離婚2次,情何以堪,加上她得知大明現在為3家科技公司負責人,對照自己處境,又回想過往「我在大明身上浪費16年,且當年借他好多錢,都沒還我」,A小姐吃了秤砣鐵了心,她認為「錯誤較多的一方無權提出離婚」因此上訴提出離婚無效,還要跟「負心漢」分財產,為自己討公道。
至於A小姐和大明所涉及的重婚罪,由於已超出法定的20年追訴期,因此檢察官不予起訴。
對於被控搞消失又離婚A小姐2次一事,電子公司董事長大明澄清自己絕非負心人,他說當年雙方相處出問題,甚至無法溝通才會選擇離婚,且雙方是達成共識和平分手,怎料多年後A小姐竟重提舊事。他更透露,A小姐曾想把自己二婚所生的子女冠他的姓,但雙方做了親子鑑定,確認小孩不是他的,法院也判A小姐敗訴,這一連串舉動讓他懷疑A小姐都是「為了錢」,因為A小姐還曾開價3億和解金,他說自己是胼手胝足創立公司,不是有錢人,這個價錢太離譜,未來一切都將交給司法,相信會還自己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