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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律師呂秋遠2度利益衝突 他說被記申誡很無辜

網紅律師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遭2度懲戒。(圖/報系資料照)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4年前接下夫妻委任妨害家庭、性侵官司,涉及利益衝突,遭移付懲戒被記申誡,但他日前又因6、7年前處理1件離婚訴訟時,先提供女方法律諮詢,之後「忘記了」,另受男方委任擔任訴訟代理人,律師公會2度移付懲戒,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呂違反《律師倫理規範》利益衝突規定情節重大,上周決議再記呂申誡。

對此,呂秋遠表示,他覺得很無辜,他不服懲戒結果,將向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請求覆審。法界評價兩極的呂是政大財稅系學士、東吳法律碩士、台大政治所博士、倫敦政經學院博士後研究。曾任立法院國會助理、身兼律師、作家、廣播主持人、網紅等身份。

呂秋遠曾在2015年先後接受一對夫妻委任妨害家庭及性侵官司,丈夫告妻子與名醫妨害家庭,妻子則控告名醫性侵並提民事求償,之後妻子向律師公會檢舉,律師公會認為呂不顧夫妻訴訟有利益衝突,卻先後接受2人委任,違反律師倫理,移付懲戒。

2018年1月,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不懲戒呂秋遠,但律師公會請求覆審後,2018年5月底,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定呂接案確實涉及利益衝突,撤銷原本的不予懲戒決議,改將呂秋遠申誡。呂秋遠受訪時怒指「一審沒事,二審有事」,不知問題出在哪,根本「莫名其妙」、直呼「太離譜」。

不料呂秋遠日前又因接案違反利益衝突規定,再被懲戒。據了解,呂秋遠這次是6、7年前處理1起夫妻離婚官司及相關民事訴訟時,先提供女方法律諮詢,之後「忘記」此事,另接受男方委任,擔任案件訴訟代理人,事後女方向律師公會檢舉,呂再被移付懲戒。

呂秋遠2度被認定處理夫妻糾紛案,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依《律師法》規定,懲戒處分包括:命律師自費接受額外的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至12小時研習、警告、申誡、停止執行職務2月至2年、最重為除名。不過被記申誡處分,不會影響執業,但恐影響日後轉任司法官等公職、或出任官方機構的委員、或擔任指導律師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