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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投資吸金集團爽賺7千萬 懲戒法院判撤職停用2年
記者:實習記者沈靖玟 | 2022-08-04 13:28
懲戒法院認定松山分局偵查隊前小隊長蔡男吸金7千萬元,判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圖/報系資料照)
徐男和李男組成詐騙集團以高額利息引誘民眾投資,吸金高達51億餘元,檢警調查發現,已退休的前台北市松山警分局蔡姓小隊長也涉案,獲利約7千萬元,經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後,認定蔡男違失情節重大,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據了解,徐、李為親戚關係,他們組成的詐騙集團以月息1%至10%、或年息18%超額利率吸金,從2012年8月起以投資澳門賭場或借款名義招攬民眾投資,5年收到51億8738萬餘元,而蔡男也於2012年投資3100萬元,獲利7千萬元,徐、李2人扣除成本後,淨賺3億5296萬元,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取財罪」等起訴徐等人。
懲戒法院認定蔡男身為警察,卻勾結不法集團,還介紹其他員警投資,已違背《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不只危害金融市場秩序,也影響公眾對公務員的信賴,考量蔡男坦承犯行,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可上訴。刑事責任部分,蔡男遭判刑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