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姑爭產2/陪酒打零工供母親 女子為保公寓告兄姊討撫養費
記者:甯其遠 | 2022-08-07 06:00
何女同母異父的哥哥未支付電費,她也因為無力代為支付而斷電,哥哥卻在她的門口貼大字報,令她心生畏懼。(CTWANT合成圖/讀者提供、張文玠攝)
何女向本刊投訴說,她的母親過世後,不僅出家的姊姊打官司要爭遺產,另一位同母異父的哥哥不但不付水電費,還在她門口貼滿了大字報,但她聲請保護令卻被駁回,告哥哥恐嚇也不起訴,現在每天都擔心哥哥突然就出現在門口堵她。
何女說,她和同母異父的兄姊們一直處不好,尤其哥哥從小就常罵她是「私生子」,姊姊結婚後脫離了家庭,鮮少見面,但哥哥結婚後住在她樓上的頂樓加蓋,兄妹兩人見面就要吵架,因此母親也在台南買了另一間房子給哥哥,希望他能到姊姊出家的寺廟附近居住。不過,哥哥一家人仍住在頂樓加蓋,只付給母親一個月5000元租金加水電費。
「母親全都是由我一個人在照料,他們不曾關心過母親的起居與身體,甚至有人根本全沒有連絡。」何女說,母親往生第二天兄姊們就把母親的除戶手續全辦好,準備分配遺產,只有她完全不知情。她不滿地說,母親離婚後帶著包括她共3個小孩,哥哥、姊姊明明每人都分到一間房子了,論情理剩下的這間房子該屬於她,但兄姊都不願意承認,仍要重新再分遺產。
「我母親的韌性很強,我相信她是被那個酒鬼(母親前夫)訓練出來的,對錢很敏感很會計算。」何女說,母親的前夫為了買酒,不但會偷母親藏起來的錢,還會動手打人,要母親回山上的娘家要錢。所以離婚後,她母親很努力賺錢,也非常節省,買了三間房子,還留下新台幣500多萬元的存款。
何女說,她年輕的時候對母親不是很好,常常怨恨為什麼要讓她出生就「父不詳」的身世,後來自己不滿20歲就結婚生子,不久後也是離婚,才體會母親所經歷的心情,對於年輕曾不滿母親感到很慚愧,終於了解當時母親為什麼要這麼辛苦,捨不得買吃的、用的。
「如果真要論錢,母親的確不需要我。」何女說,她離婚後與母親同住,雖然母親有點積蓄,但捨不得花辛苦存下來的錢,她為了彌補過去的不孝順,也為了養小孩,曾在酒店上班,賺錢買一些母親想要卻捨不得花錢買的東西,後來年紀大了,只能在新北市的工廠做臨時工。她說,本來賺錢養母親天經地義,但因為兄姊們打官司要拿走她住的房子,她只好也循司法途經,要求對方返還這些年她照顧母親的花費,設法保住房子。
律師蕭棋云指出,就算父母生前是由特定的子女撫養,但如果父母還有遺產,就很難怪罪其他子女沒有盡撫養義務,因為既然都有財產留下,照理說父母生前仍有維持生活的能力;當然,負責照顧父母的那位子女,可以主張要其他兄弟姊姐返還撫養父母的費用,但實務上很難證明所花費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