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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偷吃公司已婚會計 「請假約會第3次做愛」對話露餡法官打臉

高雄1名司機偷吃女會計,鹹濕對話被綠帽夫發現後提告求償,司機嘴硬謊稱沒發生性行為,遭法官打臉判賠3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高雄1名吳姓司機與同公司楊姓女會計譜不倫戀,楊女丈夫發現2人鹹濕對話「請假約會第3次做愛」等語憤而提告,經高雄高分院認定,吳男侵害配偶權應賠償30萬元遮羞費,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楊女結婚10多年,與丈夫育有2名女兒,擔任某公司會計,吳男則在前年11月進公司擔任司機,2人發展成不倫戀,吳男多次用LINE傳送鹹濕對話給楊女,某日楊女丈夫發現手機裡的親密對話,驚覺自己被戴綠帽,憤而向吳男提告、求償66萬元。

吳男向法官辦稱,因楊女先前向他訴苦婚姻不幸福,所以僅用親密對話來幻想兩人的關係,更辯稱2人並未發生性行為,拒絕賠償。

一審法官認定,吳男侵害楊女丈夫的配偶權,判賠12萬元。經上訴,二審合議庭法官則認為透過聊天紀錄「我起色心了」、「4/20下午請假約會,一起送貨,第3次做愛!」足以證明已發生過性行為,判吳男再賠18萬元,共計30萬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