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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除役通過環評 25年內完成

核二廠昨通過除役環評,取得除役許可後,將於25年內完成除役。(台電公司提供)

配合政府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核能二廠2部機組運轉執照將於2021年12月及2023年3月屆滿後進行除役,台電昨將核二除役送至環評大會討論後通過,並要求台電應試辦養蜂計畫,利用蜂產品作為輻射監測項目可行性。台電指出,核二廠2部機組取得除役許可後,將於25年內完成除役。

依據「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23條規定,核電廠於預定永久停止運轉前3年提出除役計畫,經原能會審查同意核發除役許可後,於25年內完成作業。

台電表示,核電廠除役包括除役過渡階段、除役拆廠階段、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及復原階段,分別為8年、12年、3年及2年,其中耗時最長的是除役拆廠階段,包括將用過核燃料移至室內乾貯設施;其次則為除役過渡階段,主要工作為興建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貯設施及低放貯存庫。

環評委員陳裕文建議,台電應評估於場址內養殖蜜蜂,並利用蜂產品監測,環評大會最後通過核二除役,也要求台電應試辦養蜂計畫。

對於核二廠2部機組通過除役環評,環團聲明指出,《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規定核子反應器運轉執照到期,就應停止運轉,台灣的核電廠均早已超過申請延役的時限,應如期除役。

環團進一步指出,台灣目前僅有低階核廢料修訂最終處置場的選址條例,但在地方政府拒絕執行地方公投的情況下,程序早已停滯多年,高階核廢料更是迄今未見最終處置場的選址條例與配套措施,政府應及早、盡快完成核廢料管理法的修法制度,以及完善選址法規。

至於核二將除役,外界憂心缺電問題雪上加霜,台電指出,核二廠2部機組裝置容量近200萬瓩;目前正積極裝機的大潭8、9號機裝置容量合計逾220萬瓩,另興達3部新天然氣機組,每部裝置容量更高達130萬瓩,是目前國內最大燃氣機組,商轉後,還將汰換興達現有4部燃煤機組共210萬瓩。

台電認為,燃氣、綠能等新增機組能順利接棒,民眾不必擔心核二除役後缺電;目前用電尖峰仍是白天上班時間,至於傍晚備載量雖會因太陽光電發電減少而下降,但還是夠用。

也有環團認為,缺電不應只靠蓋電廠來解套,應加強大企業「節能」力道,推動「完善能源貧窮輔導機制」。台電回應,平日皆已呼籲民眾節約用電,尤其電源開發也會考慮各區域供需平衡,利用輸電網路相連,互相調度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