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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殺警案/逃獄8天缺錢花幹強盜老本行 逮捕員警:「犯案手法幾乎如出一轍」

3年前曾參與林信吾強盜案的警員回憶,當初犯案手法也是看到路邊機車鎖匙未拔就直接騎走,前往超商搶劫,得手後就將贓車丟棄,改以步行、搭計程車與火車等方式,過程中還會變裝,沿路製造斷點,跟這次犯案的手法幾乎如出一轍。(圖/張進安攝)

2019年12月間,林信吾當時交往的范姓女友已懷有8個月身孕,卻因失業苦無經濟來源,被女友譏諷:「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日後要如何養家?」一氣之下,竟動起歪腦筋騎著偷竊的機車,持玩具手槍連續搶劫台南市安平區、中西區各1家超商,被法院重判8年4月。當時參與承辦此案的前台南警四分局警員回憶,林信吾當初犯案,也是看到路邊機車鎖匙未拔就直接騎走,前往超商搶劫,得手後就將贓車丟棄,改以步行、搭計程車與火車等方式,過程中還會變裝,沿路製造斷點,跟這次犯案的手法幾乎如出一轍。

在台南犯下殺害2警案的林信吾,逃獄8天的過程中,為了躲避追緝不敢投靠親友,帶著身上僅剩的8千元,如同遊民般流落在公園等地,等到金錢用罄、走投無路下,疑似想複製過往「成功經驗」偷車搶劫超商,卻間接犯下天理不容的殺警奪槍重罪。

該名員警指出,案發後前往林信吾位於安平區某住宅大樓租屋處搜查,該區域屬於商業區,生活機能便利,且出租公寓平時人員進出就相對複雜,有利於林嫌隨時「打帶跑」,只要察覺警方追緝即另尋住處。究其原因,就是因為當初得手過後,讓他產生「搶錢容易」的錯覺,才會在這次犯下滔天大罪後,跑路前又「重操舊業」,沒想到固定的犯罪模式,反成為被鎖定的關鍵因素,讓他難逃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