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億天價賠償!Kobe遺孀、死者家屬提告 警消拍遺體照外流
編輯:陳煜濬 | 2022-08-25 13:20
被譽為「喬丹接班人」的美國NBA傳奇巨星布萊恩(Kobe Bryant)於2020年與大女兒吉亞娜(Gianna Bryant)搭乘直升機時失事身亡。(圖/達志/美聯社)
被譽為「喬丹接班人」的美國NBA傳奇巨星布萊恩(Kobe Bryant)於2020年與大女兒吉亞娜(Gianna Bryant)搭乘直升機時失事身亡,Kobe的遺孀凡妮莎(Vanessa Bryant)在事後指控當時救援的洛杉磯郡警消人員擅自拍攝Kobe的遺體並外流照片,陪審團也在當地時間24日達成協議,要求被告的洛杉磯郡須賠償1600萬美元(約4.8億元新台幣),另名空難死者的家屬切斯特(Chris Chester)則獲賠1500萬美元(約4.5億元新台幣)。
據全國公共廣播電台(NPR)的報導,Kobe和女兒Gianna於2020年1月26日墜機身亡,同機的其他7人也無一倖免,包括切斯特的妻子和女兒,事後凡妮莎和切斯特聯手對洛杉磯郡的警消人員提告,指控他們在墜機現場擅自拍攝遺體照片並外流,不僅侵犯亡者的隱私,更對罹難者家屬造成2次傷害。
這項起訴訟案歷時11天,結辯日期是8月23日,Kobe的44歲冥誕,而判決是24日,正好是美國加州制定的「Kobe紀念日」。代表凡妮莎等人的律師拉佛伊(Craig Lavoie)指出,上庭提告不是為了空難意外,而是針對有些人未尊重死者的故意行為,他們本該保護死者的尊嚴,但近距離拍攝的死者遺體照片卻被流傳出去。
凡妮莎等人的律師團指出,事後有警員透過手機將死者的照片傳送到1位酒保的手中,甚至有位消防員在參加晚宴時還公開展示照片。代表被告的辯護律師則聲稱,搜救人員有正當理由拍攝現場照片,因為照片有助於分析和紀錄災情狀況,且死者照片也並未發佈給媒體或外流到社群平台上,更沒有刻意要拿給罹難者家屬看。
但原告卻指控有關當局並未善盡義務,徹查警消人員是否私藏照片。代表凡妮莎等人的律師拉佛伊(Craig Lavoie)指出,這次的提告不是針對空難意外或救援不力,而是針對有些人未尊重死者的行為,他們本該捍衛死者的尊嚴,卻近距離拍攝他們的照片,而且還外流出去。
這項起訴訟案最終歷時了11天,且結辯日期8月23日剛好是Kobe的44歲冥誕,而8月24日的判決日期也恰巧是美國加州以Kobe背號制定的「Kobe紀念日」。陪審團最後一致認同原告的說法,裁決洛杉磯郡應該賠款。切斯特的律師原本要求被告應該賠償7500萬美元給2位原告,以彌補他們的精神損失,但法官最終裁決凡妮莎可獲賠1600萬美元、而洛杉磯郡則需賠償切斯特15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