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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傷害致死案 鍾東錦競總發言人:當時是坐黑牢

時代力量開記者會揭露鍾東錦過去曾犯下傷害致死案件,鍾東錦陣營回應,當時是在未經審判下去坐黑牢。(圖/鍾東錦競辦提供)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及苗栗縣長參選人宋國鼎今(3)日召開「打破黑金政治,終結派系世襲」記者會,宋國鼎指出,根據1987年5月6日的報導,改名前的無黨籍苗栗縣長參選人鍾東錦名為鍾朝平,在5月5日凌晨2點時與20 歲的胡姓客人發生衝突,胡姓客人遭活活打死。對此,鍾東錦競選總部發言人陳怡樺表示,鍾東錦是在未經審判情況下,被抓去坐黑牢。

宋國鼎於記者會中表示,根據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2846號記載,「胡OO藉酒意攔住沈OO,打其耳光,薛OO見狀即出拳將胡OO擊倒在地,上訴人(即鍾朝平)、沈OO與薛OO即共同以傷害之犯意,以腳踢已在地上之胡OO頭部等處,致其右上前額挫傷,左肩上部,右顱部擦傷,合併顱內質泛性蛛網膜下腔出血,送醫不治死亡」。

陳怡樺對此回應,周玉蔻挖出人家26年前的烏龍爆料,這回更厲害,時代力量是挖出3、40年前,已經結束的陳年舊案,況且那個時期台灣還是處於戒嚴時期,司法品質遭到國人所詬病,當時所謂的警總,不分青紅皂白,為了交差,在未經法院審判下,把年輕時期的鍾議長捉去坐牢,在現在這個時代,就叫做黑牢。

陳怡樺表示,今天爆料的邱顯智和宋國鼎都號稱人權律師,應該要爲鍾東錦平反才對,怎麼會為了選舉,罔顧人權,去抹黑一個每年捐一百萬作爲獎助學金的議長。奉勸想要委託他們的當事人千萬小心,因為他們為了選舉,可能在民國150年以後,還會把已經結案的官司,再拿出來給社會大眾公審、因為法律在他們眼中,只是工具和武器,根本看不到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