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龍告官3/張錫銘提行政訴訟 律師:翻盤機會不大
記者:莊曜聰 | 2022-10-05 15:15
張錫銘申請假釋18次都碰壁,他提出行政訴訟,今天在台南地院開庭。(圖/莊曜聰攝)
有「惡龍」稱號的槍擊要犯張錫銘,因犯下多起槍擊、綁架案件,遭判無期徒刑,入獄服刑算算已經有15年時間,期間他曾申請假釋18次都未獲准,他認為服刑期間有心向上,但卻感到自己受到差別待遇,努力不被看見,深感復歸社會之路艱難,為此提出行政訴訟,希望爭取應有權益,今(5)日上午在台南地院開庭,張錫銘親自出庭說明,事件備受各界關注,但有專業律師分析,張錫銘假釋翻盤機會不大,「表達意見」主要是吸引媒體注意、他也能短暫地脫離牢獄生活,「出來透透氣」。
「假釋的許可與否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律師嚴奇均指出,首先是受刑人在獄中的表現如何,以張錫銘為例,服刑時4年內3度報考南監進修學校國中部,雖然未能錄取,但後來靠著自學通過國中學力鑑定考試,並積極報考南監各種職能訓練,以及面談時的表現,如果讓假釋審查委員有較好的印象,認為他犯後態度良好,就會有多數人投下同意票。
而另外一個部分,就是從受刑人的犯行情節及再犯風險部分來評估,讓他假釋出獄是否會對社會大眾造成影響,以及受刑人再度犯案的可能性輕重,以張錫銘犯下的案件、以及當時對社會造成的影響來看,假釋最後遭到駁回的機率相對較高。
嚴奇均說,是否准許假釋,是行政機關的裁量權限,除非有裁量濫用或怠惰的明顯瑕疵違誤,否則司法機關原則上都會尊重行政機關的裁量結果,本案除非能說服承審法官有上述情形,否則改變原本否決假釋的成功機率不高。
近年來因司法進步,有越來越多民眾開始懂得運用行政訴訟替自身爭取權益,包括大學生遭受學校處分、軍人遭受上級不當對待等案例,雖然不一定能讓原本處置翻轉,但至少是個救濟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