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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兵遭恐怖情人開車來回輾!下半身恐癱瘓 男子辯稱「沒看到」

南投集集20餘歲吳姓女兵,慘遭恐怖情人開車輾過,如今恐面臨下半身癱瘓,遭法官依殺人罪重判7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圖/取自中時資料庫)

南投集集兵整中心今年5月。20餘歲的吳姓女子慘遭恐怖情人張男開車輾過,豪不留情地在吳女父親面前撞上,造成其身上多處擦挫傷及骨折,更面臨下半身癱瘓的風險,南投地院判決,張男撞到吳女時並未減速且未下車察看,導致輾過吳女,足以證明其有殺人動機,判處7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吳女為志願役軍人,有交往9年的男友張男,卻於今年4月與張男提出分手,張男不同意,威脅道:「在軍中有認識的人,要你好看」等話,5月時便埋伏吳女的營區外,待吳父載女兒回營區時,張男趁吳女下車取行李之際,開車衝撞,先是撞倒,再倒車輾過吳女,一旁的吳父見狀很是震驚,立刻下車察看女兒傷勢,並試圖追上張男,卻還是讓張男逃走。

對此,吳女的姐姐控訴,吳女的臉、手臂、肩膀、背部、腰部等地方都有多處擦傷及骨折,骨盆與左下肢更是變形,傷勢十分嚴重,更面臨下半身癱瘓的風險,以及龐大的醫藥費。

事後張男坦承犯行,但辯稱自己只是與吳父車輛發生碰撞,根本沒見到吳女倒地,而又因一旁橋面,無法下車察看狀況,才會不慎輾過吳女,自己並無致吳女死地的意圖。然法官認為,張男接連兩次皆未減速,在明知撞到人的狀況下,更無下車查看,認定為故意殺人,而事實也證實對被害者造成巨大傷害,足以致人於死,因此依殺人罪判處7年2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