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被房東討「4萬元賠償金」不給就告 他一看賠償事由傻眼
編輯:林則澄 | 2022-10-07 17:46
一名網友在網上求助,前幾天從租屋處退租離開,未料卻被房東討要4萬多元的賠償金。(示意圖/Pixabay)
一名網友在網上求助,因租屋期滿且未打算續租,沒想到前幾天搬離租屋處後,竟收到房東指控,房間內的家具均有損毀需要更換,並討要4萬多元的賠損費,還揚言「不給的話就提告」,令他相當錯愕,不知如何是好。貼文發佈後,引發熱議。
原PO在臉書粉絲專頁「靠北租屋2.0」投稿求助,最近搬離租屋處後,房東卻莫名向他開口討要4萬多元的賠償金,理由是包括床墊、床板、窗簾、衣櫃、書桌椅子、門板在內的家具損毀,以及牆壁需要重新粉刷。
原PO指出,牆壁因掉漆要重刷,床板有被寵物咬掉一小部分要需更換都還能理解,床墊要翻新的理由也可接受,「衣櫃明明就還能使用,當初租的時候也不是全新,最底下的那個抽屜也有問題。椅子其中一個被說不能用了,但是我實在不清楚哪裡不能用,書桌我也搞不清楚哪裡有問題,門板我就更覺得扯。」
原PO表示,房東不光開口索要4萬多元的賠償金,還揚言「不給的話就提告」,然而事後原PO針對賠償物一一查詢,赫然發現房東有將金額蓄意高報的情形,無奈只好求助網友,「遇到這樣的狀況,有人知道怎麼辦嗎?」
貼文一出,掀起討論,有網友表示「上法院啊,不能慣著他」、「自然正常使用有所損耗,房東應自己吸收,因為有收取租金報酬,要告給他告,只要不是惡意破壞就好,舉證責任在房東」、「等調解的時候再談合理的金額吧」、「讓他告」。
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誠品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林宗儀表示,租屋時若為房客的使用不當導致屋內自帶的物品、家具出現損壞、髒汙,房客理當依「回復原狀」加以修復,但若家具或物品是因時間關係自然耗損,則應由房東負責;若發生糾紛,房客可以與房東協調,假若協調不成,則可經由訴訟的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