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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七股大潮溝種電案 南市府發函:退回開發單位再檢討

6日七股民眾陳情反對生態敏感地區設置光電,南市府11日發函經濟部能源局,退回開發單位再檢討。(圖/台南市政府提供)

光電業者申請在台南七股大潮溝設置水面型太陽能光電案,引發爭議,憂心衝擊養殖產業與環境,當地居民、養殖漁民及藍綠民代6日舉辦公聽會,砲轟中央及南市府並要求撤案,台南市政府昨日晚間也做出回應,因案件涉及諸多環境社會議題,已經正式發函經濟部能源局,退回開發單位再檢討。

台南市政府表示,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盤點閒置國有土地,推動再生能源相關政策,朝非核家園之路邁進,希望同時間也能兼顧生態環境、帶動地方發展,對地方居民意見,南市府相當重視。

新聞稿中指出,七股大潮溝設置水面型太陽光電案,係為國有土地,並於109年8月28日取得國有財產署「國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請開發同意書」,另該案場雖位於台61線以西,經台南市議會110年9月17日第3屆第9次臨時會第2次會決議列為示範案場,屬設置容量2MW以上之電業籌設案,依規定其審查權屬中央經濟部能源局,且經地主國有財產署同意,台南市議會亦已同意列為示範案場等歷程,市府僅能核轉相關書件至中央審查。

新聞稿提到,此案件位於環境敏感區域、台61線以西、基地有大量占用蚵棚等特殊情況,南市府在核轉能源局時,就特別提醒涉及諸多環境社會議題,建議開發單位與地方利害關係人溝通,並依當前經濟部環設檢核機制,做成報告送中央審查確認通過後,再實施相關因應對策。

南市府請能源局審查時,審酌考量環境及社會議題,納入電業相關審查,確認未來太陽光電建置可能影響程度,以及評估案場是否鄰近村莊聚落、生態環境敏感區域等議題,並建議案場周圍與村莊或聚落應保持適當距離,或於邊界處設置景觀綠籬(耐鹽植物、格柵或植栽等),降低鄰近村莊聚落之疑慮、及社區景觀衝擊,並敦促開發業者做好溝通協調,於開發場域前與利害關係人充分溝通,弭平各界疑慮。

南市府指出,近日地方民眾發起抗爭,更突顯案場環境敏感、養殖戶佔用等議題,因妥善因應以減低地方衝擊,市府重視地方聲音,11日再次正式發函經濟部能源局,建請退還籌設計畫書,請開發單位就環境與社會等議題未盡之處檢討辦理,盼能在生態環境、綠能發展、在地社會中取得平衡,共創多贏。

上周參與公聽會的七股區養殖班班長郭永慶說,感謝藍綠民代不分黨派力挺,市府聽到在地聲音也懸崖勒馬,他表示大潮溝是七股養殖業的重要命脈,絕對不能種電,未來也將繼續關注事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