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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煞公審傳播妹遭性侵墜樓案 台中院檢指思覺失調釀慘劇

台中賴姓男子疑性侵傳播妹害墜樓身亡,遭動用私刑罰跪爆打鮮血直流。(圖/ 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26歲張女今年3月墜樓身亡,張女前男友懷疑梁男性侵張女,害張女輕生身亡,糾眾動用私刑痛打賴男滿臉血痕,賴男遭警方傳喚時否認性侵,辯稱雙方你情我願發生性關係,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張女墜樓並非遭性侵後羞憤自殺,仍依乘機性交罪起訴賴男,賴男與死者家屬和解,一審判刑2年、緩刑5年。

據了解,24歲賴男3月間與友人到西屯區1家自助KTV唱歌消費,透過經紀找來張女等人坐檯陪酒到20日凌晨5點多,事後賴男與張女搭計程車去摩鐵直到該日上午11點才各自離開,該日晚間張女墜樓身亡。張女的梁姓前男友懷疑張女遭性侵才輕生,將賴男打到臉部鮮血直流,逼迫跪在人行道上,以手機拍攝賴男,要求說出自己、父母親姓名與手機號碼,稱自己性侵張女,表示會去靈堂向張女道歉、向警方自首。

台中市警方接獲醫院急診室轉報賴姓男子報案遭人毆打,警方立即組成專案小組,鎖定涉案車輛及犯嫌,連夜將梁姓主嫌等9人追緝到案。賴男涉嫌性侵張女部分,也遭傳喚偵辦,但他否認有性侵,而是雙方都意。

檢察官認為,張女患有思覺失調症,先前已有輕生行為,案發當天告知友人被性侵時,雖有難過並哭泣,但仍抱持息事寧人、不願追究的態度,並未表達尋短念頭,僅依乘機性交罪起訴賴男。台中地院審酌賴男坦承犯行,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減輕其刑,將賴男判刑2年、緩刑5年,並應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地檢署舉辦的法治教育3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