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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林浩劫2/才因砍樹遭警告 8大森林樂園再犯竟囂張嗆「要罰就罰」

8大森林樂園未經農業處同意就整地除草,遭地主發現後氣焰依然猖狂,囂張回嗆「要罰就罰」。(圖/趙世勳攝)

屏東縣「8大森林樂園」日前因隨意砍伐園區內的桃花心木而遭農業處警告,農業處14日與林務局、警察局、陳姓地主和市議員候選人蕭禾秦前往會勘,要求業者「動園內一草一木」都要報告,但本刊20日直擊,園方疑似為了要興建露營區而整地,並沒有向縣府報備,而業者屢屢向地主嗆聲「要罰就罰」,態度十分囂張。

本刊調查,8大森林樂園位在保安林區,保安林肩負涵養水源功能,園區內的一草一木都具公益目的而不得擅自砍伐,農業處已多次警告業者,園方卻對主管單位的禁令置若罔聞,

10月20日上午,本刊跟隨陳姓地主和蕭禾秦來到8大森林樂園園區,先去探訪3年前遭盜賣的茄苳樹生長情形,地主邊走邊向記者介紹當地生態與特性,但他隨即發現大事不妙。

本刊直擊,茄苳樹旁的平地已被挖得灰頭土臉,怪手與司機還留在現場繼續作業,本是綠茵的草地此時只剩沙塵飛揚,地上更疑似為了要設置露營區,而畫上格狀記號,地主難以置信距離上次「相見」不到一周,他最珍視的保安林又再度面目全非。

「這邊上次來都是草跟樹啊,現在為什麼被挖成這樣。」陳姓地主表示,農業處在上次會勘時就告知園方,其所在地位於保安林,一草一木都得經過農業處同意後才能動作,而業者知法犯法,囂張態度更讓他看傻了眼。

自稱是「顧問」的園區人員接獲消息後也立刻趕到現場,辯稱自己沒有開挖,只是為了要除草、趕蛇而整地,但他又拿不出農業處核准的證明,雙方在現場劍拔弩張,只能報警處理。

「上次農業處就說了,有動作前要跟他們說,你有講嗎?」警方到場後見到開挖狀況也同樣搖頭,難以理解主管機關已告知規定,業者為何要知法犯法、一錯再錯,業者的氣焰卻仍然猖狂,在現場嗆聲「我有錯,要罰就罰」,警方最終只能請雙方抽空到派出所做筆錄釐清案情。

8大森林樂園自稱要「趕蛇」而開怪手除草,但地主懷疑業者是想經營露營區而整地。(圖/趙世勳攝)

警方離開後,地主帶著本刊進入園區,原是要查看樹木狀況,該名顧問此時卻突然駕駛休旅車高速而來,橫衝直撞停在記者身邊,並在森林中大聲嚷嚷,要求地主立刻離開,雙方再度僵持不下,最終園區管理層接獲消息後到場調停,雙方才勉強退讓、結束這場衝突。

根據《森林法》規定,於保安林竊取森林主、副產物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8大森林遊樂園的作法已明顯違法,端看屏東縣府是否要出手懲治。

屏東縣農業處林業及保育科回覆指出,8大森林樂園20日被檢舉,人員前往察看後認定該園區違反森林法,確有破壞林木情事,等收到警察局正式函送筆錄,後續將依法處理,「該移送就移送」,之前的桃花心木被砍事件也已依法處理,這並非該園區首次違法,保育科會加強關心和監督。

本刊也致電8大森林樂園,接線人員反問記者是否讀過森林法規定,「難道連除草都不行嗎」,隨後表示會請主管回電,但至截稿前未獲回音。

8大森林樂園過去就曾盜賣百年茄苳樹,還將多處枝幹砍下,如今老樹被重植原處,卻已不如過往蓊鬱。(圖/縣議員候選人蕭禾秦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