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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允恭桃色風波案被判3年怒回應 嫩妻PO婚紗照挺尪「幸福回擊」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圖/翻攝自丁允恭臉書)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在高雄市擔任新聞局長時和女記者於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為,2017年分手後,還把兩人合拍照PO上網,造成對方困擾,故提起彈劾。懲戒法院一審認為丁允恭有損公務員形象,去年判處丁允恭撤職且停止任用公務員2年,但監察院不滿合議未認定丁允恭性騷擾,提起上訴,28日下午二審,判決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全案確定。對此,丁允恭在臉書表示「感到憤怒與遺憾」,而她的妻子也轉發丁的文章並喊話「我老公是清白的」,隨後更PO出婚紗照表示「選擇以幸福回擊」。

丁允恭確定撤職停止任用3年,他在臉書表示「感到憤怒與遺憾」。(圖/翻攝自丁允恭臉書)

對於懲戒法院二審做出的判決及其理由,丁允恭得知消息後「感到憤怒與遺憾」,深覺司法體系缺乏公平正義,以及法官道德勇氣的缺乏。他表示,一審所出的判決,正確地指明他的行為並無性騷擾,可見二審的判決並不具有廣泛的共識性,也是具有爭議的判決。

丁允恭妻子PO出婚紗照表示「選擇以幸福回擊」。(圖/翻攝自蔣婕妤臉書)

丁允恭更指出,關於他在辦公室的不當行為,在調查與訴訟中他坦承不諱,也因此斷送了20多年以來的職涯,人生在中年重頭開始,感到特別辛苦,但他知道這是自己的感情生活不符合社會的期待的代價,應該承受。不不過他有出,對於所沒有的罪刑,他有必要為自己的清譽捍衛到底,對於所謂性騷擾的指控,他絕不接受。

丁允恭妻子轉發丈夫的文章並喊話「我老公是清白的」。(圖/翻攝自蔣婕妤臉書)

針對二審判決的不公不義,丁允恭表示會研議提起再審與憲法訴訟,針對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聲請大法官的統一解釋,讓對「性騷擾」的法律解釋不得恣意擴張,以保護善良的公民,求取社會的公平正義。此外,包括他的蔣婕妤也轉發他的文章,並表示法律不是尋求正義的地方,今天很深刻的感受到了。

根據蔣婕妤指出,「對於我丈夫的追殺我疲憊不堪,但我永遠相信,不對,不需要相信,因為事實就是事實,我老公是清白的」。她隨後還PO出數張婚紗照並表示,除了絕對力挺丁允恭的任何決定,也學會一件事,比起摧殘自己的身體讓惡人得逞,「我選擇以幸福回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