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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貪調查官延押6次獲100萬元交保 檢方抗告遭駁回確定

最貪調查官徐宿良經常與太太李翠萍在臉書上和曬恩愛。(圖/翻攝李翠萍臉書,報系資料照)

被稱為「最貪調查官」的調查局航基站前機動組長徐宿良、涉嫌夥同酒吧老闆張益祥盗賣查扣毒品,犯罪所得高達3.6億元,徐宿良、張益祥分別遭桃園地檢署依涉犯公務員販賣第三級毒品等罪、販賣第3級毒品等罪起訴,2人日前獲桃園地院各以100萬元交保,並施以科技設備監控,檢方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認為,依《刑事妥速審法》規定,2人涉犯罪名最多僅能延長羈押6次,現在已經屆滿,駁回抗告確定。

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2019年弄丟6.5公斤安非他命毒品,桃園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航基站前組長徐宿良財務狀況不佳,積欠卡債還被法院扣薪償債,突然變暴發戶,非常可疑!最後竟查出徐宿良賣毒獲利1.6億元、創執法官員貪瀆金額最高紀錄!

徐男平常開著馬自達代步,妻子李女卻經常在臉書PO文炫富,擁有名牌包LV和愛馬仕絲巾等一堆豪奢精品,還PO出徐男駕駛一輛市價逼近600萬的賓士S Class,檢方深入追查後發現,徐2012年起涉嫌與販毒集團成員掛勾,偷出3萬顆一粒眠,後來還將鹽巴、檸檬酸等化工原料與K他命掉包,透過竹聯幫分子張益祥、楊正祥出售牟利,重創調查局形象。

桃園地院從去年7月30日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之後裁定延長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共6次,羈押期間將於10月31日屆滿。桃園地院裁定讓徐宿良、張益祥各以100萬元交保,在指定時間持用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並同步傳送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法院報到,且限制出境、出海,檢不服提抗告。

高院認為,根據《速審法》第5條第2項規定,被告2人至多僅能延長羈押6次,今已屆滿,不得再延長羈,且依監控中心人員指示重新拍照或為其他行為,配合具保金額各100萬元及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應足確保2人難以逃亡之風險,駁回檢方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