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大陸

出車禍收6百元私了…他6天後「大量出血」亡 家屬索賠30萬判決出爐

出車禍收6百元私了,他6天後死亡,家屬索賠30萬。(示意圖/pixabay)

大陸一名男子去年外出時遭遇車禍,當下感覺身體無大礙,便不以為意,隨即與肇事者協商以人民幣600元(約新台幣2623元)「私了」,怎料6天後突然死亡。經過法醫鑑定,兩者存在輕微因果關係,死者家屬也提出告訴,求償人民幣30萬元(約新台幣131萬元)。當地法院審理後,判處肇事者須賠償近6萬元。

《極目新聞》報導,2021年11月14日早晨7時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李力(化名)騎著一輛沒依法登記,且機件不合標的摩托車在路上與張勤(化名)駕駛的小轎車相撞。事故發生後,李力自覺傷情不重,便與張勤自行協商以600元私了後,未報警即離開現場。

就在當天晚上,李力感到身體不適,前往蔡甸區人民醫院就診,被診斷出手指骨折。當即,醫生要求住院,但是遭到李力拒絕。然而,令人沒想到的是6天後,李力居然在家中突然死亡。其家屬懷疑是之前車禍所致,逐前往武漢市公安局蔡甸區交通大隊報警。

經鑑定,法醫認為李力的死亡原因是在重度冠心病基礎上,交通事故外傷後因慢性胃潰瘍併消化道出血,致大量失血而死亡,並認為交通事故所致損傷,與死者慢性胃潰瘍併消化道出血存在輕微因果關係。報告出爐後,蔡甸區交通大隊認定李力須負此次事故主要責任,張勤對此次事故負次要責任。

2022年8月,死者李力的兒子向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肇事者張勤應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30餘萬元。最後,結合事故造成外傷的參與程度,蔡甸區法院酌定被告張勤賠償責任範圍為原告損失的10%,賠款5.9萬元。該案依法宣判後,雙方當事人均明確表示不上訴。